第四专题辩证思维方法
1.(2000年理科第3题)主观辩证法与客观辩证法的关系是
A.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 B.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的关系
C.抽象与具体的关系 D.唯心辩证法与唯物辩证法的关系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的知识点是:主观辩证法与客观辩证法的关系。
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运动的一般规律的科学,它包括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客观辩证法是客观事物以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形式出现的各种物质形态的辩证运动和发展规律。主观辩证法是对客观辩证法的反映,是以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表现出来的思维发展的辩证法,可以概括地把主观辩证法称为概念辩证法。
唯物辩证法的这一规律首先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客观规律,而思维领域内的辩证法进程不过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辩证过程的反映。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主观辩证法与客观辩证法是反映和被反映的关系。从内容和本质上说,客观辩证法决定主观辩证法,主观辩证法是以概念形式对客观辩证法的反映,作为主观辩证法基础的概念本身有其客观内容,是对客观世界现象、关系、过程的一种抽象,而且一种概念体系向另一种概念体系的变革也不是随意产生的,它本身是人们新的实践所达到的广度和深度的反映。恩格斯指出,客观世界的运动规律和人类思维的运动规律在本质上是同一的,但是在表现上是不同的,这是因为人的头脑可以自觉的应用这些规律,而在自然界中的这些规律是不自觉的,以外部必然性的形式在无穷无尽的表面的偶然性中为自己开辟道路,而且到现在为止,在人类历史上也多半如此。这样概念的辩证法本身就变成只是现实世界的辩证运动的自觉的反映。
本篇知识点分析与预测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部分考查的知识点内容较多,考核的知识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本质问题
一是认识的本质以及认识主客体相互之间的作用。①是直接考查辩证唯物主义关于认识本质的理解,即认识的本质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对客体的能动反映;②是通过设置情境考查对认识本质的掌握以及主体在认识中的作用。③是认识的主体和客体的内涵以及运用认识的主体和客体的相互关系原理来判明什么是主观唯心主义;④是认识的主观和客观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⑤是认识客体的基本形式——自然客体;⑥是主体在认识过程中对客体信息的选择、重构作用。
二是认识论上两条路线的对立。考查知识点主要有:①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与唯心主义认识论的区别;②是在认识论中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对立;③是结合新的科学发现来理解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观点。
三是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考查的知识点主要有:①是实践和认识相区别的特点;②是科学实践活动与理论思维的关系;③是实践在认识中的地位和作用;④是结合矛盾学说考查人类社会与自然界以及实践活动中主观目的与客观规律的关系;⑤是中国传统哲学中的知行观。
(二)认识过程中的辩证运动
一是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及其辩证关系。①是结合认识的本质考查认识的辩证发展过程;②是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③是理性因素和非理性因素在对科学创新的意义;④是结合现象和本质考查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以及辩证思维方法。
二是认识的辩证运动。①是结合辩证思维的重要方法考查认识的辩证过程;②是考查认识和实践的有限性和无限性的辩证关系原理;③是对认识发展规律的理解。
(三)认识的真理性和检验真理的标准
一是辩证唯物主义真理观的特性。①是真理的特性,即客观性、全面性、过程性、具体性、普遍性;②是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关系;③是真理与谬误的关系。
二是检验真理的标准。①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②是结合认识的真理性、现代自然科学的物质结构观现代自然科学的哲学意义等考查检验真理的标准。
三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问题。命题时通常要求考生结合我国改革开放的实际,从认识论上阐明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