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模式
我院各专业硕士生培养年限一般为3-4年,实行学分制和必修、选修相结合的培养模式。获得我院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者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其培养年限为2年。
三、招生计划
以国家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当年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招生人数"系我校计划招收和培养的研究生人数,实际招收研究生的人数以国家下达给我校的招生指标为准,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招收人数仅供参考。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⑵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⑶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
⑷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招考,录取类别为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英语水平达到国家四级水平(近三年内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426分及以上或获得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
②在省级或以上正式刊物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专业学术论文至少1篇(不包括文献综述);
③报考前持相关资料到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资格,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否则不能参加当年研究生入学考试;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职称的人员报考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的人员的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报考注意事项
1、符合国家规定的参加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
2、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均必须参加全国组织的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
报名日期和考试日期由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
3、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请报考考生及时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公网、http://yz.chsi.cn教育网)查阅有关报名信息。
4、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教育部、甘肃省招办和我院发布的相关公告。考生应如实填报网报信息,不得伪造有关报考证明文件。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初试、复试和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试报名时必须填写所报考的院、系、专业、研究方向、应试科目的名称及其代码,并保证与我院当年招生专业目录一致,如出现相关内容不一致或未填写,则由我院指定参加考试科目。同时考生必须准确填写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6、其他报名程序,请向当地报名报考点咨询。
六、考试及录取
我校初试科目中的政治、英语、中医综合(医学综合)均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中药综合由我校自命题,参考书目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登录http://www.gszy.edu.cn查阅)。
我校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同等学历考生加试所报专业的2门本科主干课程)。
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录取,录取名单须经学院审议,甘肃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国家教育部批准。
甘肃中医学院联系地址:兰州市定西东路35号 邮编:730000;
联系部门:甘肃中医学院研招办 联系人见当年招生专业目录
联系电话:0931-8765337; 传真:0931-8765334
邮箱:yjsc@gszy.edu.cn
单位代码:10735 邮政编码:730000 地址:兰州市定西东路35号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931-8765337 传真:0931-8765334 联 系 人:李长天
学科、专业名称(代码)研究方向 | 人数 | 考 试 科 目 编 码 及 名 称 | 备 注 |
中医基础理论(100501) 01 中医藏象学说及其应用研究 02 中医养生理论及其应用研究 03 中医治则治法理论及其应用研究 | 4 | ① 101政治 ② 201英语 ③ 307中医综合 | |
中医临床基础(100502) 01中医外感热病学治体系建立与研究 02运用经方和温病方治疗临床病证研究03 《伤寒论》、《温病学》、《金匱要略》原著学术思想和经验的研究 | 10 | ① 101政治 ② 201英语 ③ 307中医综合 | 复试科目:伤寒论或温病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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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医医史文献(100503) 01历代著名医家脾胃学术思想研究 02敦煌医学文献与临床应用研究 03明清时期著名医家学术思想研究 | 4 | ① 101政治 ② 201英语 ③ 307中医综合 | 复试科目:各家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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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剂学 (100504) 01心脑血管疾病治法与方剂的实验与临床研究 02中医名方的现代研究与新药开发 03 治法与方剂的配伍规律研究 | 6 | ① 101政治 ② 201英语 ③ 307中医综合 | |
* 中医诊断学(100505) 01中医证候理论及其应用研究 02中医四诊理论及其应用研究 | 4 | ① 101政治 ② 201英语 ③ 307中医综合 | |
中医内科学(100506 ) 01痰瘀学说的理论与应用研究 02心脑疾病的中医药防治 03糖尿病及其并发症的中医药防治研究 04肾脏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 | 12 | ① 101政治 ② 201英语 ③ 307中医综合 | 4人为临床专业学位 |
中医外科学(100507) 01 中医药治疗皮肤病的临床与实验研究 02 肛肠病外用药临床应用与研究 | 6 | ① 101政治 ② 201英语 ③ 307中医综合 或306 医学综合 | |
中医骨伤科学(100508) 01 中医药治疗骨关节病的研究 02 手法治疗骨伤科疾病的研究 03 中医骨伤科外用药与外固定器械的研究 | 12 | ① 101政治 ② 201英语 ③ 307中医综合 或 306 医学综合 | 6人为临床专业学位 |
中医妇科学(100509 ) 01妇科血瘀证的实验和临床研究 02中医药对女性神经内分泌调控的研究 | 4 | ① 101政治 ② 201英语 ③ 307中医综合 | 限招女生 |
中医儿科学(100510 ) 01小儿脾胃疾病的研究 02小儿精神、神经疾病的研究 | 8 | ① 101政治 ② 201英语 ③ 307中医综合 | |
针灸推拿学(100512) 01传统针刺手法的临床与实验研究 02针灸推拿学的理论与临床研究 03 敦煌针灸文献与皇甫谧学术思想研究 04 针灸防治免疫性疾病的研究 | 8 | ① 101政治 ② 201英语 ③ 307中医综合 | 4人为临床专业学位 |
中西医结合基础(100601 ) 01中医肺系疾病病理生理的基础研究 02 生物免疫治疗与脏腑辨证结合的基础研究 03分子生物学在中医药基础研究中的应用 | 6 | ① 101政治 ② 201英语 ③ 307中医综合或306医学综合 | 复试科目:病理学 |
中西医结合临床(100602 ) 01中西医结合心血管病的临床研究 02中西医结合呼吸系统疾病的临床研究 03中西医结合肿瘤的临床研究 04中西医结合血液病的临床研究 05中西医结合精神神经疾病的临床研究06中西医结合脑血管病的临床研究 | 22 | ① 101政治 ② 201英语 ③ 307中医综合 或306医学综合 | 复试科目:内科学(西医) 9人为临床专业学位 |
中药学(100800) 01中药品种与质量研究 02中药种质资源的生物学研究 03中药药理与毒理研究 04中药有效成分与质量标准研究 05中药制剂工艺与新剂型研究 06中药前处理工艺与质量研究 07中药性性能与临床应用研究 | 21 1 2 2 8 2 2 4 | ① 101政治 ② 201英语 ③ 01、02、中药综合一(药用植物学、中药化学); 03、07方向中药综合二(中药学、生理学);04、05、06方向中药综合三(中药化学、中药药剂学) | 复试科目:01方向《中药鉴定学》,02方向《植物生理学》,03、07方向《药理学》,04、05方向《中药制剂分析》,06方向《中药炮制学》 |
2006年甘肃中医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参考书目及有关说明
参考书目 1.《中药学》,高学敏主编,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2年9月第一版 2.《药用植物学》,姚振生主编,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3年1月第一版 3.《中药化学》,匡海学主编,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3年1月第一版 4.《中药药剂学》,张兆旺主编,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3年1月第一版 5.《药理学》,吕圭源主编,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3年2月第一版 6.《生理学》,施雪筠主编,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3年2月第一版 7.《中药鉴定学》,康廷国主编,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3年1月第一版 8.《中药制剂分析》,梁生旺主编,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3年1月第一版 9.《中药炮制学》,龚千锋主编,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3年1月第一版 10.《植物生理学》,王忠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2000年5月第一版 11.《病理学》,黄启福主编,科学出版社,2004年8月第一版 说明:1.本目录中招生人数为我院2008年拟订招生规模,实际招生规模以国家下达招生规模为准。 2.中药综合由我院命题考试,研究生入学实行师生双向选择,考生在报名时不填报导师。 3.凡以同等学力报考者,必须根据我院招生简章规定报名,在复试中加试相应专业本科段两门主干课程。凡以假学历报考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 4.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方式及内容根据国家要求进行。 5.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复试期间将参照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各学科专业要求进行严格体检,凡体检结论属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