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接收10名左右“211工程”建设院校毕业的国防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一、申请条件
1、思想政治基础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有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决心;
2、年龄不超过24周岁(
3、申请人必须达到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条件,并有推免指标;
4、如申请人所在院校为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前三年综合成绩应在本专业排名前15%;如申请人所在院校为未设立研究生院的“211工程”建设高等学校,前三年综合成绩应在本专业排名前5%;
5、所学专业为数学、物理、光学、机械、电子、电气、控制、通信、计算机等与武器装备建设密切相关的专业。
二、申请材料
1、填写《军械工程学院2008年招收推荐免试国防生申请表》(见附件);
2、本人自荐材料(限1500字以内);
3、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及成绩综合排名证明;
4、本科学习期间学术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学科竞赛、科技活动、奖学金等)复印件;
5、选培办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于
2、经审查符合招收条件者,由学院研招办通知申请人于10月上旬前来我院参加复试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拟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生,由学院在10月中旬寄发《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通知书》;
4、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须在全国统一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报名(
四、其他事项
1、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2)未履行正式报名手续或未寄送《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的;
(3)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处分的;
(4)体检不合格的;
(5)未参加所在学校公示或公示有异议,经核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
2、已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硕士研究生复试,直接入校学习。
军械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七年九月十三日
联系人:曹瑞昌
联系电话及传真:0311-87992622
联系地址:河北石家庄和平西路97号研招办
邮政编码:050003
E-mail:crc7699@yahoo.com.cn
军械工程学院2008年招收推荐免试国防生申请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照片 | ||
民族 | | 籍贯 | | 政治面貌 | | |||
身份 证号 | | |||||||
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 | |||||||
联系电话 | | 本科课程平均成绩及排名 | | |||||
本科就读院校、院系 | | |||||||
本科所学专业 | | 毕业时间 | | |||||
拟报考专业 | | |||||||
英语水平(英语等级或TOEFL\GRE等) | | |||||||
学习及社会实践经历 | | |||||||
参加科研工作、课外科技活动情况 | | |||||||
获得奖励或奖学金情况 | | |||||||
所属大军区级单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