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国家计划内招收8名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
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创新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研究工作。
| 专 业 | 招生规模(人) | 研究方向 | 考 试 科 目 | |
|---|---|---|---|---|
| 统一命题科目 | 单位自命题科目 | |||
| 材料学 | 4 | 金属材料 | 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 ③302数学二 | ④811金属学(含热处理) |
| 高分子材料 | ④821有机化学 | |||
| 腐蚀与防护 | ④831金属学或832物理化学 | |||
| 材料加工工程 | 4 | (不细分方向) | ④811金属学(含热处理) | |
基本学制为2.5年,《专业培养方案》按3年编制。
我所承担研究生的学费、第一学年住宿费,并为研究生提供寒(暑)假返家交通费用补贴、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奖学金和生活补贴(普通奖学金)。生活补贴标准为:
以上标准可根据社会同类单位待遇水平调整。
具备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与我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下称研招办)联系攻读硕士研究生事宜。
申请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须向研招办提供以下材料:
我所对经考核合格拟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发给《接收函》。取得接收函的应届毕业生应按教育部规定及时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须符合教育部招生简章及其它规定公布的报名条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一)以同等学历资格报考我所的,须具备以下条件:
(二)身体健康,符合我所体检标准。
(一)考核方式和内容
复试权重为50%。考生复试中的每一考核项目成绩都应在最低分数线以上,否则不能录取。复试采取“笔试+实践能力考核+面试”方式,并进行体检。考核项目有:
| 专 业 | 研究方向 | 考 试 科 目 |
|---|---|---|
| 材料学 | 金属材料 | 材料科学基础、金属力学性能、材料力学 |
| 高分子材料 | 材料科学基础、高分子化学、高分子合成加工 | |
| 腐蚀与防护 | 材料科学基础、金属腐蚀理论与应用、电化学实验方法 | |
| 材料加工工程 | (不细分方向) | 材料科学基础、金属力学性能、材料力学 |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并结合其政治思想表现、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情况确定是否录取。
对有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考生,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洛阳船舶材料研究所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七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