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该计划在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总规模之外单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招生单位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先在教育部指定的基础强化培训基地接受为期一年的基础强化培训,重点补修外语、大学语文等基础知识;博士研究生直接入校学习。招生工作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原则。学生毕业后必须回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工作;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毕业生不按协议就业者,要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
据悉,200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计划招生4200人(硕士生3400人,博士生8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