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2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须知
第一部分 硕士研究生招生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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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施
1.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6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招生单位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2.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9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9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4.初试科目
1月7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7日下午 外国语
1月8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8日下午 业务课二
1月9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笔试时间及考试科目安排以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文件为依据)。
5.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外),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6.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应按招生单位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各招生单位招生简章或复试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