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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考研法律硕士(法学)考试大纲

上编   专业基础课

I.考查目标

    专业基础课考试包括刑法学和民法学两部分,在考查刑法学和民法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同时,注重考查考生运用刑法学原理和民法学原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运用法律语言表达的能力。考生应能:

    1.准确地再认或再现刑法学和民法学的基本知识。

    2.正确理解和掌握刑法学和民法学的重要概念、特征、内容和其法律规定。

    3.运用刑法学和民法学原理解释和论证某些观点,明辨法理。

    4.结合社会生活背景或特定的法律现象,分析、评价有关案件、事件,找出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

5.准确、恰当地使用法律学科的专业术语,论述有据,条理清晰,符合逻辑,文字表达通顺。

Ⅱ.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二、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考试内容结构

    刑法学  75

    民法学  75

四、试卷题型结构

    单项选择题  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

    多项选择题  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

    简答题      4小题,每小题10分,共40

    论述题      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

    案例分析题  2小题,每小题20分,共40

 


 Ⅲ.考查内容  

第一部分      

第一章   

  第一节   刑法概述

一、刑法的概念

  刑法的定义、形式和特征。

二、刑法的目的和任务

三、刑法的体系和解释

四、刑法与刑法学的意义

第二节  刑法的基本原则

一、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与体现

二、刑法适用平等原则的基本内容与体现

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内容与体现

第三节  刑法的效力范围

一、刑法的效力范围的概念和种类

二、刑法的空间效力

    刑法的空间效力的概念;确立刑法空间效力范围的学理根据: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普遍管辖原则;我国刑法关于空间效力的规定。

三、刑法的时间效力

    刑法的时间效力的概念;刑法的生效时间;刑法的失效时间;刑法的溯及力;《刑法》第12条关于刑法溯及力的规定。

第二章  犯罪概念

    第一节  犯罪的定义

一、犯罪的定义概述

    犯罪定义的类型,不同的定义反映出不同的犯罪观。

二、我国刑法中的犯罪定义

    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的犯罪定义及其意义。

    第二节  犯罪的基本特征

一、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二、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

三、犯罪是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第三章  犯罪构成

    第一节  犯罪构成概述

一、犯罪构成的概念

    犯罪构成的概念及其内容;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的联系和区别;犯罪构成的意义。

二、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

    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

三、犯罪构成的分类

    基本的犯罪构成和修正的犯罪构成;标准的犯罪构成和派生的犯罪构成。

第二节  犯罪客体

一、犯罪客体的概念

    犯罪客体的概念及其内容;犯罪客体在刑法条文中的体现;犯罪客体的意义。

二、犯罪客体的种类

    一般客体、同类客体和直接客体。

三、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

    犯罪对象的概念和内容;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和区别。

    第三节  犯罪客观方面

一、犯罪客观方面概述

    犯罪客观方面的概念;犯罪客观方面的主要内容;犯罪客观方面的意义。

二、危害行为

    危害行为的概念和特征;危害行为的分类;不作为构成犯罪的条件;纯正不作为犯与不纯正不作为犯。

三、危害结果

    危害结果的概念;广义的危害结果和狭义的危害结果;危害结果在刑法中的意义。

四、刑法因果关系

    刑法因果关系的概念;刑法因果关系的地位:因果关系对承担刑事责任的意义。

    刑法因果关系的特点:客观性、相对性、必然性、复杂性。

    不作为的因果关系。

    刑法因果关系的认定:特殊情形因果关系的认定。

五、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

    犯罪时间、地点、方法的法律意义。

    第四节  犯罪主体

一、犯罪主体概述

    犯罪主体的概念和种类。

二、刑事责任年龄

    刑事责任年龄的概念;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四分法规定,即:不满14周岁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为相对刑事责任时期,已满16周岁为完全刑事责任时期,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为减轻刑事责任时期;司法解释中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规定。

三、刑事责任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的概念;精神病人、间歇性精神病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的确认;醉酒的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

四、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

五、单位犯罪主体

    单位犯罪的概念、要件、处罚。

    第五节  犯罪主观方面

一、犯罪主观方面概述

    犯罪主观方面的概念和意义;罪过;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罪过形式);犯罪主观方面与犯罪客观方面的关系。

    无罪过事件:意外事件、不可抗力。

二、犯罪故意

    犯罪故意的概念和特征;犯罪故意的种类: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异同。

三、犯罪过失

    犯罪过失的概念和特征;犯罪过失的种类: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的两种过失的区别;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的异同。

四、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

    犯罪目的的概念,犯罪目的在犯罪构成中的作用;犯罪动机的概念,犯罪动机在定罪量刑中的作用;犯罪动机与犯罪目的的关系。

五、刑法上的认识错误

    刑法上的认识错误的概念;刑法上的认识错误的种类:法律上的认识错误和事实上的认识错误;法律上的认识错误的概念、表现形式及评价;事实上的认识错误的概念、分类及评价。


第四章  正当化事由

第一节  正当化事由概述

一、正当化事由的概念

二、正当化事由的种类

    第二节  正当防卫

一、正当防卫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正当防卫的概念;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起因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主观条件,限度条件。

二、特别防卫

    特别防卫的概念;特别防卫的成立条件。

三、防卫过当及其刑事责任

    防卫过当的概念;防卫过当的基本特征;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

    第三节   紧急避险

一、紧急避险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紧急避险的概念;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起因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主观条件、限制条件、限度条件、特别例外限制。

二、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异同

三、避险过当及其刑事责任

    避险过当的概念;避险过当的基本特征;避险过当的刑事责任。

第五章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第一节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概述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的定义;犯罪停止形态的特征;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第二节  犯罪既遂

一、犯罪既遂的概念和标准

    犯罪既遂的概念;犯罪既遂的判定标准。

二、犯罪既遂的形态

    结果犯、危险犯、行为犯的定义及其特征。

三、对既遂犯的处罚

    对既遂犯,按照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处罚。

    第三节  犯罪预备

一、犯罪预备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预备的概念;犯罪预备的三个特征;犯意表示和犯罪预备的区别。

二、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别

三、对预备犯的处罚

    我国《刑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处罚原则。

    第四节  犯罪未遂

一、犯罪未遂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未遂的概念;犯罪未遂的三个特征;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区别。

二、犯罪未遂的分类

    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迷信犯、愚昧犯与不能犯未遂的区别。

三、对未遂犯的处罚

    我国《刑法》第23条第2款规定的处罚原则。

    第五节  犯罪中止

一、犯罪中止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中止的概念;犯罪中止的三个特征。犯罪中止与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的区别。

二、犯罪中止的分类

    预备阶段的中止和实行阶段的中止。

三、对中止犯的处罚

    我国《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的处罚原则。

第六章  共同犯罪

    第一节  共同犯罪的概念及其构成

一、共同犯罪的概念

二、共同犯罪的构成特征

    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

三、共同犯罪的认定

    第二节  共同犯罪的形式

一、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共同犯罪

    任意共同犯罪的概念和特征;必要共同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二、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的概念和特征;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三、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

    简单共同犯罪的概念和特征;复杂共同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四、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

    一般共同犯罪的概念和特征;特殊共同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第三节  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

一、主犯及其刑事责任

    主犯的概念;主犯的种类;主犯的刑事责任。

二、从犯及其刑事责任

    从犯的概念;从犯的种类;从犯的刑事责任。

三、胁从犯及其刑事责任

    胁从犯的概念;胁从犯的刑事责任。

四、教唆犯及其刑事责任

    教唆犯的概念;教唆犯的特点及其成立条件;教唆犯的刑事责任。

五、共同犯罪与犯罪的停止形态

第七章  罪数形态

    第一节  罪数形态概述

一、罪数的概念

二、罪数的判断标准

    第二节  实质的一罪

一、实质的一罪概念及其种类

二、继续犯

    继续犯的概念;继续犯的特征;继续犯的意义;继续犯的处断原则。

三、想象竞合犯

    想象竞合犯的概念;想象竞合犯的特征;想象竞合犯的处断原则。

四、结果加重犯

结果加重犯的概念;结果加重犯的特征;结果加重犯的处断原则。

五、法条竞合犯

法条竞合的概念;法条竞合犯的概念;法条竞合犯得特征;法条竞合犯得处断原则。

第三节  法定的一罪

一、法定的一罪的概念及其种类

二、结合犯

结合犯的概念;结合犯的特征;结合犯的处断原则。

三、集合犯

集合犯得概念;集合犯的特征;集合犯的处断原则。

    第四节  处断的一罪

一、处断的一罪的概念及其种类

二、连续犯

    连续犯的概念;连续犯的特征;连续犯的意义;连续犯的处断原则。

三、牵连犯

    牵连犯的概念;牵连犯的特征;牵连犯的处断原则。

四、吸收犯

    吸收犯的概念;吸收犯的特征;吸收犯的形式;吸收犯的处断原则。

第八章  刑事责任

    第一节  刑事责任概述

一、刑事责任的概念与特征

    刑事责任的概念;刑事责任的特征。

二、刑事责任的地位

    刑事责任在刑法中的地位;刑事责任在刑法理论体系中的地位。

    第二节  刑事责任的根据和解决方式

一、刑事责任的根据

    刑事责任根据的学说;刑事责任的哲学根据;刑事责任的法学根据。

二、刑事责任的解决方式

刑事责任解决方式的学说;刑事责任解决的几种方式。

第九章  刑罚概述

    第一节  刑罚的概念和特征

一、刑罚的概念

二、刑罚的特征

三、刑罚与其他法律制裁方法的区别

    第二节  刑罚的功能

一、刑罚功能的概念

二、刑罚的基本功能

    刑罚对犯罪人的功能;刑罚对被害人的功能;刑罚对社会的功能。

    第三节 刑罚目的

一、刑罚目的的概念

二、刑罚报应的观念

三、预防犯罪的目的

    特殊预防的概念及其主要内容;一般预防的概念及其主要内容;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的关系。

第十章  我国刑罚的种类和体系

    第一节  刑罚种类概述

一、刑罚的种类

二、学理分类

    生命刑;自由刑;财产刑;资格刑。

三、刑法中的分类

    主刑;附加刑。

第二节主 

一、管制

管制的概念和特征;管制的执行。

二、拘役

拘役的概念和特征;拘役的执行。

三、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的概念和特征;有期徒刑的执行。

四、无期徒刑

    无期徒刑的概念和特征;无期徒刑的执行。

五、死刑

    死刑的概念和特征;死刑的适用;死刑的限制;死刑的执行方法。

    第三节  附加刑

一、罚金

    罚金的概念;罚金的适用方式;罚金数额的确定;罚金刑的执行。

二、剥夺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的概念;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范围与适用对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

三、没收财产

    没收财产的概念;没收财产的适用方式;没收财产的范围;没收财产的执行。

四、驱逐出境

    驱逐出境的概念;驱逐出境的适用对象。

第十一章   

    第一节  量刑的概念和原则

一、量刑的概念、功能、特征

二、量刑的原则

    以犯罪事实为根据的量刑原则;以法律为准绳的量刑原则。

    第二节  量刑情节

一、量刑情节的概念、特征、种类

二、法定情节

    法定情节的概念;从轻处罚情节和从重处罚情节的适用;减轻处罚情节的适用;免除处罚情节的适用。

三、酌定情节

    酌定情节的概念及其作用;酌定情节的种类;酌定情节的适用。

    第三节  量刑制度

一、累犯

    累犯制度的意义。

    累犯的种类:一般累犯的概念及其构成条件;特别累犯的概念及其构成条件。累犯和再犯的区别。

    累犯的刑事责任。

二、自首

    自首制度的意义。

    自首的种类:一般自首的概念及其成立条件;特别自首的概念及其成立条件。

    自首的认定:共同犯罪自首的认定;数罪自首的认定;过失犯罪自首的认定;自首与坦白的界限;单位犯罪自首的认定。

    自首情节的处理原则。

三、立功

    立功的概念和意义;立功的种类及其表现形式;立功情节的处理原则。

四、数罪并罚

    数罪并罚的概念、特点、意义;数罪并罚的原则;我国刑法中的数罪并罚原则;我国刑法中数罪并罚原则的基本适用规则;适用数罪并罚原则的三种情况。

五、缓刑

    缓刑的概念和意义;缓刑的适用条件;缓刑的考验期限;缓刑的考察;缓刑的法律后果。

    战时缓刑的概念、适用条件及其法律后果。

第十二章  刑罚执行制度

    第一节     

一、减刑概述

    减刑的概念和作用;减刑与改判的区别;减刑与减轻处罚的区别。

二、减刑的条件

    对象条件;实质条件;限度条件。

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

四、减刑的程序

    第二节   

一、假释概述

    假释的概念和作用;假释与释放的区别;假释与减刑的区别;假释与缓刑的区别;假释与监外执行的区别。

二、假释的条件

    对象条件;限制条件;实质条件。

三、假释的考验期及其考察

四、假释的法律后果

五、假释的程序

第十三章  刑罚消灭制度

    第一节  刑罚消灭概述

一、刑罚消灭的概念

二、刑罚消灭的法定原因

    第二节   

一、时效的概念和意义

    时效的概念;追诉时效与行刑时效;时效的意义。

二、追诉期限

    追诉期限的规定;追诉期限起算的规定;时效中断的概念及其起算方法;时效延长的概念及其起算方法。

    第三节   

一、赦免的概念

    赦免的概念;大赦与特赦的区别。

二、我国的特赦制度

第十四章  刑法各论概述

    第一节 刑法各论的研究对象和体系

一、刑法各论的研究对象

    刑法各论在我国刑法学中的地位;刑法各论的研究对象。

二、刑法分则与刑法总则的关系

    刑法总则所规定的内容,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内容;刑法总则与刑法分则的关系。

三、刑法各论的体系

    犯罪分类和排序。

    第二节  罪状、罪名、法定刑

一、刑法分则条文的基本结构

二、罪状

    罪状的概念;罪状的种类:简单罪状、叙明罪状、空白罪状、空白罪状与叙明罪状并存形式、引证罪状。

三、罪名

    罪名的概念;选择罪名和单一罪名。

四、法定刑

    法定刑的概念;法定刑的种类:绝对确定的法定刑、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和相对确定的法定刑;相对确定的法定刑在我国刑法分则条文中的具体规定方式;宣告刑的概念及其与法定刑的关系。

第十五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一节  危害国家安全罪概述

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间谍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第十六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节   危害公共安全罪概述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劫持航空器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第十七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概述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伪造货币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洗钱罪,集资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偷税罪,抗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假冒注册商标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侵犯商业秘密罪,合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第十八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一节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概述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诬告陷害罪,侮辱罪,诽谤罪,刑讯逼供罪,报复陷害罪,破坏选举罪,重婚罪,虐待罪,遗弃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第十九章  侵犯财产罪

    第一节  侵犯财产罪概述

侵犯财产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第二十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概述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妨害公务罪,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招摇撞骗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伪证罪,窝藏、包庇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脱逃罪,医疗事故罪,非法行医罪,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嫖宿幼女罪,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传播淫秽物品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专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第二十一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一节  危害国防利益罪概述

危害国防利益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接送不合格兵员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第二十二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一节  贪污贿赂罪概述

贪污贿赂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第二十三章  渎职罪

    第一节  渎职罪概述

渎职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私放在押人员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第二十四章军人违反职责罪

    第一节军人违反职责罪概述

军人违反职责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战时违抗命令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战时自伤罪,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虐待部属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第二部分     

第一章   

    第一节  民法概述

一、民法的起源和发展

二、民法的概念和特征

三、民法的性质

四、民法的渊源

五、民法的解释

六、民法的适用

    第二节  民法的调整对象

一、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

二、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

    第三节  民法的基本原则

一、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

二、公民、法人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

三、平等原则

四、自愿原则

五、等价有偿原则

六、诚实信用原则

七、公平原则

八、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九、公序良俗原则

第二章  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第三节  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一、民事权利

民事权利的概念;民事权利的本质;民事权利的分类;民事权利的保护。

二、民事义务

    民事义务的概念;民事义务的分类。

    第四节 

一、物的概念和特征

二、物的分类

第五节 民事法律事实

一、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

二、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第三章  公民(自然人)

    第一节  公民概述

一、公民的概念

二、公民与自然人的区别

    第二节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

一、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

三、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终止

    第三节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

一、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

三、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宣告

    第四节   

一、监护的概念和作用

二、监护的分类

三、监护人的设定

四、监护人的职责

五、监护的终止

    第五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一、宣告失踪

    宣告失踪的概念;宣告失踪的条件和程序;宣告失踪的后果;宣告失踪判决的撤销。

二、宣告死亡

    宣告死亡的概念;宣告死亡的条件和程序;宣告死亡的结果;宣告死亡判决的撤销。

    第六节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一、个体工商户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三、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财产责任

    第七节  个人合伙

一、个人合伙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入伙与退伙

三、个人合伙的责任承担

第四章  法人

    第一节  法人概述

一、法人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二、法人的本质

三、法人的分类

    第二节  法人的民事能力

一、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

    第三节  法人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一、法人的设立

    法人设立的原则;法人设立的条件。

二、法人的变更

三、法人的终止  

第五章  其他组织

    第一节 其他组织概述

一、其他组织的概念和特征

二、其他组织的类型

三、其他组织的责任承担

    第二节  合伙企业

一、合伙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二、合伙企业的类型

三、合伙企业的设立

网、合伙企业的内部与外部关系

五、合伙企业的责任承担

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二、民事法律行为与民事行为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第二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一、单方行为和双方行为

二、单务行为和双务行为

三、有偿行为和无偿行为

四、诺成性行为和实践性行为

五、要式行为和不要式行为

六、主行为和从行为

七、有因行为和无因行为

八、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

    第三节  意思表示

一、意思表示的概念和特征

二、意思表示的形式

三、意思表示瑕疵

       第四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

    第五节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条件的法律特点及其分类。

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期限的法律特点及其分类。

    第六节  无效民事行为和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一、无效民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无效民事行为的特点;无效民事行为的认定。

二、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概念;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类型;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与无效民事行为的区别。

三、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第七节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一、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概念

二、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类型

三、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

第七章   

第一节  代理概述

一、代理的概念

二、代理的法律特征

三、代理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  代理的种类

一、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二、本代理和复代理

三、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

    第三节  代理权

一、代理权的概念

二、代理权的性质

三、代理权的产生

四、代理权的行使

    第四节  无权代理

一、无权代理的概念

二、无权代理的效力

    本人的追认权和拒绝权;第三人的催告权和撤销权。

三、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的概念;表见代理的构成条件;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

    第五节  代理关系的终止

一、委托代理的终止

二、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终止

第八章  时效与期间

    第一节  时效概述

一、时效的概念

二、时效制度的意义

三、时效的种类

第二节  诉讼时效

一、诉讼时效的概念和效力

二、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三、诉讼时效的种类

四、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五、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六、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

第三节   

一、期间的概念

二、期间的种类

三、期间的计算

第九章  物权的一般原理

第一节  物权概述

一、物权的概念

二、物权的特征

三、物权的种类

第二节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一、平等保护原则

二、物权法定原则

三、公示、公信原则

第三节  物权的变动

一、物权变动的模式

二、不动产物权的变动

三、动产物权的变动

四、物权的登记

    第四节  物权的保护

一、确认物权

二、返还原物

三、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四、恢复原状

五、损害赔偿

第十章  所有权

第一节  所有权概述

一、所有权的概念

二、所有权的特征

三、所有权的类型

    第二节  所有权的内容和限制

一、所有权的积极权能

二、所有权的消极权能

三、所有权的限制

    第三节  所有权的取得、转移和消灭

一、所有权的取得

    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所有权的继受取得

二、善意取得

三、所有权的转移

四、所有权的消灭

第十一章   

第一节  共有概述

一、共有的概念

二、共有的特征

    第二节  按份共有

一、按份共有的概念

二、按份共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节  共同共有

一、共同共有的概念

二、共同共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一节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概述

一、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

二、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

第二节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

一、所有权

二、共有权

三、成员权

第十三章   相邻关系

  第一节   相邻关系

一、相邻关系的概念

二、相邻关系的特征

    第二节  相邻关系的处理

一、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

二、相邻关系的处理依据

    第三节  几种主要的相邻关系

一、相邻土地通行或利用关系

二、相邻建筑物利用关系

三、相邻用水、排水关系

四、相邻不可量物侵害防免关系

第十四章  用益物权

第一节   用益物权概述

一、用益物权的概念

二、用益物权的特征

三、用益物权的种类

四.用益物权的价值

    第二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

    第三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内容

    第四节  宅基地使用权

一、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设立

三、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

第五节   地役权

一、地役权的概念、特征

二、地役权的设立

三、地役权的内容

第十五章   担保物权

第一节   担保物权概述

一、担保物权的概念

二、担保物权的特征

三、担保物权的种类

四、物权担保的价值

五、物权担保的竞合

第二节   抵押权

一、抵押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抵押权的设立

三、抵押权的效力

四、抵押权的顺位

五、抵押权的实现

六.特殊抵押

七、抵押权的消灭

第三节   

一、质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动产质权

三、权利质权

第四节     

一、留置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留置权的成立要件

三、留置权的效力

四、留置权的消灭

第十六章   

一、占有的概念

二、占有的类型

三、占有的效力

四、占有的保护

第十七章  债权概述

    第一节  债的概述

一、债的概念和本质

二、债的内容

三、债的种类

四、债的效力

    第二节  债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一、债的发生

 二、债的变更

    债的内容变更;债的主体变更。

三、债的消灭

    债的消灭原因;债的消灭后果。

    第三节   不当得利

一、不当得利的概念

二、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三、不当得利之债的类型

四、不当得利的之债的效力

    第四节  无因管理

一、无因管理的概念

二、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三、无因管理的种类

四、无因管理之债的效力

第十八章   

    第一节  合同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二、合同的种类

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四、合同的解释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订立的概念

二、合同订立的过程

    要约的概念;要约;承诺。

三、合同订立的形式

四、合同的成立

合同成立的条件;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五、格式条款

六、缔约过失责任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一、合同效力的概述

    合同的有效条件;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二、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的概念与特征;无效合同的类型;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

三、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类型;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

四、效力待定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效力待定合同的法律后果。

    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

一、合同履行概述

    合同履行的概念;合同履行的原则;合同履行的规则。

二、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

三、合同的保全

    代位权;撤销权。

    第五节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合同的变更

   合同变更的概念;合同变更的法律后果。

二、合同的解除

   合同解除的概念;合同解释的条件与程序;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第六节  合同的担保

一、合同担保概述

   台同担保的概念;台同担保的种类。

二、保证

   保证的概念;保证的特征;保证的设定;保证的方式;保证期间;保证的效力。

三、定金

   定金的概念;定金的特征;定金的种类;定金的效力。

第七节  买卖合同

一、买卖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三、所有权的转移

四、标的物风险的转移

五、特种买卖

第八节 其他几类主要合同

一、转移财产权的合同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

二、完成工作交付成果的合同

    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

三、提供劳务的合同

    运输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

四、技术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第十九章  人身权

第一节  人身权概述

一、人身权的概念

二、人身权的特征

三、人身权的种类

    第二节     

一、人格权概述

    人格权的概念;人格权的特征

二、具体人格权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荣誉权。   

三、一般人格权

第三节  身份权

一、配偶权

    配偶权的概念;配偶权的基本内容。

二、亲属权

    亲属权的概念;亲属权的基本内容。

第十九章  知识产权

    第一节  知识产权概述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二、知识产权的特征

三、知识产权的种类

四、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

    第二节  著作权

一、著作权的主体

二、著作权的客体

三、著作权的内容

四、邻接权

五、著作权的保护

第三节  专利权

一、专利权的主体

二、专利权的客体

三、专利权的内容

四、专利权取得条件

五、专利权的期限、无效与终止;

六、专利权的保护。

第四节 商标权

一、商标权的主体

二、商标权的客体

三、商标权的内容

四、商标权的取得条件

五、商标权的争议

六、商标权的终止

七、商标权的保护

第二十一章  婚姻家庭与继承

    第一节  婚姻家庭法概述

一、婚姻、家庭的概念

    婚姻的概念;家庭的概念。

二、婚姻家庭法

    婚姻家庭法的概念;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婚姻家庭法的特点;婚姻家庭法与民法的关系。

三、我国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

    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计划生育。

四、亲属

    亲属的概念;亲属的种类;亲等及其计算方法。

    第二节   婚姻的成立、效力和终止

一、婚姻的成立

    结婚的条件;结婚的程序;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

二、婚姻的效力

    配偶身份权;夫妻财产制。

三、婚姻的终止

    婚姻终止的原因;协议离婚;诉讼离婚;离婚的法律后果。

    第三节  其他家庭成员间的关系

一、父母与子女

    父母与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收养的概念;法律特征和收养的条件。

二、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的权利和义务。

三、祖孙

    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节   继承法概述

一、继承的概念和种类

二、我国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

三、继承权

    继承权的概念和特征;继承权的发生根据;继承权的行使;继承权的丧失;继承权的放弃;继承权的保护。

四、遗产

    遗产的概念;遗产的特征;遗产的范围。

    第五节   法定继承

一、法定继承概述

    法定继承的概念;法定继承的特征;法定继承的适用。

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

三、代位继承与转继承

    代位继承的概念;代位继承的条件;转继承的概念;转继承的条件。   

四、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

    同一顺序继承人的遗产分配原则;对继承人以外的人的遗产分配。

    第六节   遗嘱继承

一、遗嘱概述

    遗嘱的概念;遗嘱的特征;遗嘱继承及其适用条件;遗嘱继承人的范围。

二、遗嘱的有效条件

    遗嘱的实质要件;遗嘱的形式要件。

三、遗嘱的撤销、变更和执行

四、遗赠

    遗赠的概念;遗赠的特征;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

五、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的概念;遗赠扶养协议的特征;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第七节   遗产的处理

一、继承的开始

    继承开始的时间;继承开始的通知。

二、遗产的分割

    遗产的确定;遗产的分割原则;遗产的分割办法。

三、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

    被继承人债务的范围;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原则;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办法。

四、无人继承遗产的处理

第二十一章   民事责任

第一节  民事责任概述

一、民事责任的概念

二、民事责任的特征

三.民事责任的分类

四、民事责任的竞合

    第二节  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

一、违反合同民事责任的概述

二、违反合同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三、违反合同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四、违反合同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五、违反合同民事责任的抗辩事由

    第三节  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一、侵权行为民事责任概述

二、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三、一般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四、特殊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五、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六、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抗辩事由

   Ⅵ.参考书目

刑法学:

    1.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314日修订)及其修正案。

    2.立法解释

    3.司法解释

    以上刑事法律、立法解释、司法解释截至2009831日。

    4.参考书

    可参考各高等院校的教材和专家学者的有关著述。

民法学:

     1.相关的民事法律规定

     2.相关的司法解释

     以上民事法律、司法解释公布时间截至2009831日。

     3.参考书

     可参考各高等院校的教材和专家学者的有关著述。

下编  综合课

I.考查目标

    综合课考试包括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三部分,主要考查相关学科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从理论法学的角度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所要求的知识、能力和素养。在考查考生对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的理解及掌握的同时,侧重考查考生运用法律语言的表达能力和综合运用法学知识和原理分析、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考生应能:

    1.正确掌握和准确理解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的基本概念、特征和基本原理。

    2.正确运用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知识和原理对给定材料进行分析处理和正确评价。

    3.结合我国法治建设的实际,综合运用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知识和原理,对我国现实法律现象和法治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4.准确、恰当地使用法学专业术语和运用法律思维进行表达,论述有据,条理清晰,符合逻辑,文字表达通顺。

Ⅱ.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二、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试卷内容结构

    法理学60

    中国宪法学  50

    中国法制史  40

四、试卷题型结构

  单项选择题  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

  多项选择题  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

  简答题  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

  分析论述题  5小题,共80

 


Ⅲ.考查内容

第一部分     

    第一章     

    第一节     

一、法学的含义

    法学的概念;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学体系。

二、法学的产生和发展

法学产生的条件;法学的历史发展。

三、西方法学的主要流派

    自然法学派;分析法学派;社会法学派;其他主要流派。

三、马克思主义法学

    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与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特征。

    第二节  法理学

一、法理学的含义

    法理学的概念;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

二、法理学的研究方法和意义

    法理学的研究方法;研究法理学的意义。

第二章   法的概念

    第一节   法的定义

一、 “法”的词义

二、 “法”的定义的多样性

三、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定义

    第三节   法的基本特征

一、法的规范性

二、法的是国家意志性

三、法的普遍性

四、法的程序性

五、法的国家强制性

第三节  法的本质

一、              西方法学关于法的本质的学说

神意论、理性论;命令说;民族精神论;其他学说。

二、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律本质的学说

    法律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法律所体现的意志由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法律所体现的意志也受经济以外诸多因素的影响。

第四节 法的分类

一、法的一般分类

成文法与不成文法;根本法与普通法;一般法与特别法;实体法与程序法;国内法与国际法

二、法的特殊分类

    公法与私法;普通法与平衡法;联邦法与联邦成员法。

第三章   法的历史

    第一节   法的起源

一、法的起源的主要原因

    法起源的经济因素;法起源的政治因素。

二、法的起源的一般规律

    法由个别调整逐步发展为规范性调整;法由习惯到习惯法再到制定法;法由与道德规范、宗教规范混为一体到相对独立。

    第二节  法的演进

一、              法的历史类型

法的历史类型的定义;法的历史类型的更替原因。

二、古代法

    奴隶制法;封建制法。

二、资本主义法

    资本主义法的产生;资本主义法的本质。法系的概念;英美法系;大陆法系;两大法系的区别。

三、社会主义法

    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产生和本质。

第四章   法的作用与法的价值

    第一节   法的作用

一、法的作用的概念

    法的作用的定义;法的作用的实质。

二、法的作用的种类

法的规范作用与法的社会作用;其他作用

三、法的规范作用

    指引作用;评价作用;教育作用;强制作用。

四、法的社会作用

    维护阶级统治的作用;法律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

五、法的作用的局限性

第二节法的价值

一、法的价值的概念

二、法的主要价值

  秩序;自由;正义;效率。

三、法的价值的冲突与解决

第五章 法的渊源与法律效力

    第一节法的渊源

一、法的渊源的含义

二、法的渊源的分类

  法的正式渊源;法的非正式渊源。

三、当代中国法的渊源

    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当代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

    第二节法的效力

一、法的效力的含义

二、法的效力等级

三、法的效力范围

    法律对人的效力;法律的空间效力;法律的时间效力。

、法律术语

第六章法律要素与法律体系

第一节法律要素

    法律术语的含义;法律术语的利t类。

二、法律规则

  法律规则的含义和特点;法律规则的种类;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

三、法律原则

  法律原则的概念;法律原则的种类。

    第二节法律体系

一、法律体系的概念

二、法律体系的内容

    法律部门的概念;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

    第三节  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一、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特色

二、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构成

    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和程序法。

第七章法律制定

    第一节法律制定概述

一、法律制定的概念

  法律制定的定义;法律制定的特征。

二、立法权与立法体制

  立法权的概念;立法体制的概念;我国现行立法体制。

    第二节  法律制定的原则

一、合宪性与法制统一原则

二、科学性原则

三、民主性原则

四、其他原则

    第三节法律制定的程序

一、法律制定程序的概念

二、法律案的提出

三、法律案的审议

四、法律草案的表决和通过

五、法律的公布

一、法律实施

  法律实施的概念

况的评价。

二、法律实现

  法律实现的概念

第八章法律实施

第一节法律实施概述

法律实施的分类;法律实施的意义;法律实施状

法律实现的意义;影响法律实现的因素。

    第二节执 

一、执法的概念

  执法的定义;执法的特点。

二、执法的原则

  依法行政原则;讲求效率原则;合理性原则;其他原则。

    第三节司 

一、司法的概念   

    司法的定义;司法的特点。

二、司法的原则

    司法法治原则;司法平等原则;司法独立原则;司法责任原则;司法

公正原则。

    第四节守 

一、守法的概念

  守法的定义;守法的意义。

二、守法的要素

  守法主体、守法范围、守法内容。

三、守法的原因

四、守法的态度

    第五节法律监督

一、法律监督的概念

  法律监督的定义;法律监督的意义。

二、当代中同的法律监督

  圉家监督;社会监督。

、第九章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

    第一节法律解释

一、法律解释的概念

  法律解释的定义;法律解释的必要性。

二、法律解释的分类

  正式解释;非正式解释。

三、法律解释的方法

  文法解释、逻辑解释、系统解释、历史解释、目的解释等。

四、当代中国的正式法律解释

  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

    第二节法律推理

一、法律推理的概念

  法律推理的定义;法律推理的特征。

二、法律推理的方式

  形式推理;实质推理(辩证推理)

第十章法律关系

    第一节法律关系的含义与分类

一、法律关系的概念

  法律关系的定义;法律关系的特征。

二、法律关系的分类

  基本法律关系、普通法律关系与|斥讼法律关系;平权型法律关系与隶属型法律关系;绝对法律关系与相对法律关系;其他分类。

    第二节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一、法律关系的主体

    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法律关系主体的范围;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

能力和行为能力。

二、法律关系的内容

    法律权利;法律义务;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相互关系。

三、法律关系的客体

    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法律关系客体的范围。

    第三节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一、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灭的条件

  抽象条件;具体条件。

二、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的概念;法律事件;法律行为。

第十章 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

    第一节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

  法律责任的定义;法律责任的种类。

二、法律责任的构成

    责任主体、违法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主观过错。

三、归责与免责

    归责的概念;归责的原则;免责的概念;免责的条件。

    第二节 法律制裁

一、法律制裁的概念

    法律制裁的定义;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的关系。

二、法律制裁的种类

  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违宪制裁。

第十一章 法 

一、法治的内涵

二、法治与法制

三、法治与人治

第一节  法治的含义

    第二节 法治与民主

一、法治与民主的关系

二、社会主义法治与社会主义民主的关系

第三节 法治国家

一、法律与国家的关系

    国家是法律存在的基础;法律保障国家职能的实现。

二、法治的基本原则

  法律至上原则;权利保障原则;权力制约原则;正当程序原则。

三、法治国家的主要标志

    完备丽良善的法律体系;健全高效的法律运行体制;高素质的法律

职业队伍;较高的全民法律意识;良好的法律秩序。

    第四节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一、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发展历程

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条件

    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高度的民主政治体制;较高的公民文化素养。

三、依法治国方略及其实施

  依法治国的必要性;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

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汪。

第十三章法与社会

    第一节法与经济

一、法与经济基础

  经济基础决定法;法反作用于经济基础。

二、法与生产力

    法始终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影响;法对生产力具有促进或阻碍作用。

三、法与市场经济

    法与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关系的历史发展;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系。

    第二节法与政治

一、法与政治的关系

    政治对法具有影响和制约作用;法对政治具有确认、调整和影响作用。

二、法与政策

  政策刘法具有指导作用;法对政策实施具有保障作用。

三、法与政治文明

  政治文明的含义;法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关系。

    第三节法与文化

一、法律意识与法律文化

    法律意识的概念;法律意识的分类;法律意识的作用;法律文化的概念;当代中国的法律文化。

二、法与道德

    法与道德的区别;法与道德的联系;法与道德的冲突;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

三、法与宗教

    法与宗教的区别;法与宗教的联系;法律在处理宗教问题中的作用。

第四节 法与科技

一、科技刑法的影响

二、法对科技的作用

    第五节 法与社会和谐

一、和谐社会的基本含义

二、当代中国法律在建构和谐社会中的地位

三、当代中国法律在建构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第二部分  中国宪法学

第一章  宪法基本理论

    第一节宪法概述

一、宪法的概念

二、宪法的特征

    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共性;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区别:宪法内容的根本性;宪法效力的最高性及其表现;宪法制定、修改程序的特殊性。

三、宪法的本质

    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是民主制度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

四、宪法的分类

  宪法的形式分类;宪法的实质分类。

    第二节宪法原则和宪法规范

一、宪法的基本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权力制衡原则。

二、宪法规范的概念、特点和种类

三、宪法关系的概念、特点和类型

    第三节宪法的制定与修改

一、宪法制定

    宪法制定的概念;制宪权与修宪权;宪法制定的主体和机构;宪法制定的程序。

二、宪法修改

    宪法修改的概念;宪法修改的形式;宪法修改的程序;中国宪法的修改。

    第四节  宪法解释与宪法监督

一、宪法解释

    宪法解释的概念;宪法解释的体制;中国宪法的解释。

二、违宪审查制度

    违宪审查的概念;违宪审查的对象;违宪审查的体制;违宪审查的方式。

三、中国的宪法监督制度

    宪法监督的概念;中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内容;中国宪法监督制度的不足和完善。

第二章 宪法的历史发展

    第一节 宪法的产生与发展

一、近代宪法产生的条件

  经济条件;政治条件;思想条件。

二、资本主义宪法的产生及其特点

    英国宪法;美国宪法;法国宪法。

三、社会主义宪法的产生及其特点

四、宪法的发展趋势

    公民权利的扩大、行政权力的强化、宪法保障制度的日趋完备、宪法与国际法的结合。

    第二节旧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

一、清王朝、北洋军阀和南京国民政府的制宪活动

    《钦定宪法大纲》、1923年《中华民国宪法》、《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1946年《中华民国宪法》。

二、民族资产阶级的制宪活动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三、革命根据地的制宪活动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

    第三节新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

一、1949年《共同纲领》

二、1954年宪法

三、1975年宪法

四、1978年宪法

五、1982年宪法及其修正案

第三章  国家基本制度

    第一节国家性质

一、国家性质概述

    国家性质的概念;国家性质在国家制度中的地位。

二、中国的国家性质

    人民民主专政的概念和特点;人民民主专政的内容;人民民主专政的阶级结构;爱国统一战线。

三、政党制度

    政党制度的概念和类型;中国政党制度的内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性质和主要职能。

四、经济制度

    经济制度的概念;中国的所有制形式及国家政策;分配原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五、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

    政治文明的含义;精神文明的含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

六、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概念;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性质、组成和任务;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节政权组织形式

一、政权组织形式概述

    政权组织形式的概念;政权组织形式的类型;政权组织形式在国家制度中的地位。

二、中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概念和特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政治制度中的地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原则。

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适宜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

四、选举制度

    选举制度的概念;中国选举制度的历史发展;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选举的民主程序。

    第三节国家结构形式

一、国家结构形式概述

    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国家结构形式的类型;影响国家结构形式的要素。

二、中国的国家结构形式

    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宪法规定;实行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原因;行政区划及其变更的法律程序。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的概念;民族自治地方;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自治权。

四、特别行政区制度

    “一国两制”与特别行政区制度;特别行政区的概念与特点;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

第四章公民的摹本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概述

一、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相关概念

    公民的概念;国籍的概念;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人权和公民的基本权利。

二、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

    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现实性;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第二节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一、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监督权;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特定主体的权利。

二、中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三、外国人的权利保护

第五章国家机构

    第一节国家机构概述

一、国家机构的概念和特点

    国家机构的概念;国家机构的特点;国家机构的体系。

二、中国国家机构组织和活动的主要原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责任制原则;法治原则。

    第二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性质和地位;组成和任期;职权;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专门委员会。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性质和地位;组成和任期;职权;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

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代表的法律地位;代表的权利;代表的义务。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一、国家主席的性质和地位

二、国家主席的产生和任期

三、国家主席的职权

    第四节国务院

一、国务院的性质和地位

二、国务院的组成和任期

三、国务院的领导体制

四、国务院的职权

    第五节  中央军事委员会

一、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

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和任期

三、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体制

    第六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一、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的性质和任务;人民法院的组织系统和领导体制;人民法院的作原则;人民法院的审级制度。

二、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任务;人民检察院的组织系统和领导体制;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原则。

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关系

第三部分  中国法制史

第一章 夏商西周春秋法律制度

   第一节  夏商法律制度

一、中国法律的起源

    夏朝的建立与中国法律的产生;中国法律起源的特点。

二、立法概况

    禹刑;汤刑。

三、刑事立法

    奴隶制五刑:墨,劓,剕(),宫,大辟。

四、司法制度

    天罚与神判;监狱。

第二节  西周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明德慎罚”的立法指导思想;《吕刑》;九刑;周公制礼;礼与刑的关系;宗法制度。

二、刑事立法

    主要刑法原则;主要罪名。

三、民事立法

    契约:质剂,傅别;婚姻:一夫一妻制,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媒妁之占”,六礼,七出(),三不去;嫡长子继承。

四、司法制度

    大司寇;狱,讼;五听。

第三节春秋法律制度

一、成文法的公布   

郑国“铸刑书于鼎”;邓析“竹刑”;晋国铸刑鼎;成文法公布引起的论争。

二、成文法公布的历史意义。

第二章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第一节战国法律制度

一、立法指导思想

  “一断于法”;刑无等级;轻罪重刑;法布于众。

二、《法经》

    李悝变法与《法经》的制定;《法经》的内容、特点和历史地位。

三、商鞅变法

  改法为律;连坐法;分户令;变法的历史意义。

    第二节秦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立法指导思想:“缘法而治”,“法令由一统”,严刑重法。

    主要法律形式:律、令、法律答问、《封诊式》、廷行事。

二、刑事立法

    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主要刑名。

三、经济立法

  农业管理与自然资源保护立法;官营手工业管理立法;市场与货币管理立法。

四、行政立法

    皇帝制度;中枢和地方行政机构;官吏管理制度;监察制度。

五、司法制度

    中央司法机关;诉讼程序;审判制度。立法概况

第三节汉朝法律制度

    立法指导思想:汉初黄老思想与“约法省刑”,汉武帝时“德主刑辅”与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确立。

  主要立法:“约法三章”、《九章律》、“汉律六十篇”。法律形式:律、令、科、比。

二、刑事立法

    文景时期的刑制改革;刑罚适用原则:上请,“亲亲得相首匿”;主要罪名。

三、经济立法

  盐铁酒专卖;抑商政策;对外贸易立法。

四、行政立法

    皇帝制度;中枢与地方行政机构;官吏管理制度;监察制度。

五、司法制度

  诉讼与审判;春秋决狱;秋冬行刑。

    第四节  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曹魏律;晋律;北魏律;北齐律;麟趾格;大统式。

二、刑事最法

    “准五服以制罪”;“官当”、“八议”人律;“重罪十条”;封建制五刑的初步形成。

三、司法制度

    中央司法机关的变化;登闻鼓直诉制度;死刑复奏制度;刑讯制度。

第三章隋唐宋法律制度

    第一节隋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开皇律》;《大业律》。

二、《开皇律》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体例:十二篇,五百条;内容:封建制五刑正式形成,改“重罪十条”为“十恶”,完善“八议”、“官当”制度。

    第二节唐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立法指导思想:“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立法宽简、稳定、划一。

  主要法律形式:律、令、格、式及其相互关系

  主要立法:《武德律》、《贞观律》、《永徽律疏》、《开元律》、《唐六典》、《大中刑律统类》。

  唐律的特点与历史地位。

二、刑事立法

    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五刑制度;主要罪名。

三、民事立法

    民事行为能力;所有权;契约;婚姻家庭与继承。

四、行政立法

    三省六部制:御史台;官吏管理:科举制度,考课,致仕。

五、经济立法

    土地立法;赋役立法;禁榷制度;剥外贸易制度。

六、司法制度

中央司法机关: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司推事”;告诉的限制;

同避制度;死刑三复奏、五复奏制度;法官责任制度。

    第三节 宋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宋刑统》;编敕;编例;条法事类。

二、刑事赢法

  刑罚制度:折杖法、刺配、凌迟;重法地法。

三、民事立法

  不动产买卖契约;典卖契约;财产继承。

四、行政市法

    国家政权机构的调整;官员选任与考课制度;监察制度。

五、司法制度

    中央剐法机关;鞫谳分司制;翻异别推制;务限法。

    《洗冤集录》;《名公书判清明集》。

第四章元明清法律制度

第一节 元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大札撒》;《至元新格》;《大元通制》;《元典章》。

二、刑事立法

    蒙汉异法、刑罚制度的变化。

三、民事立法

  烧埋银;婚姻与继承制度的特点。

四、行政立法

  中枢和地方行政机构;监察制度。

五、司法制度

    中央列法机关:大宗正府、刑部、宣政院。

    第二节明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立法指导思想:“刑乱国用重典”,“明刑弼教”。

    《大明律》的制定与“六部分篇”的体例。

    《大诰》的制定及其特点。

    《问刑条例》。

    《大明会典》。

二、刑事立法

  奸党罪;充军;廷杖。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和特点。

三、民事立法

  婚姻家庭与继承制度的变化。

四、行政立法

    中枢与地方行政机构;官员选任制度;监察制度。

五、司法制度

    中央司法机关: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厂卫;申明亭;会审制度。

    第三节清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立法指导思想:“详译明律,参以国制”。

  《大清律例》;《大清会典》;则例;适用于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法规。

二、刑事立法

  发遣;死刑制度;维护满族特权的内容;文字狱。

三、民事立法

    民事主体的变化;债权制度的发展;继承制度。

四、经济立法

  海禁政策与对外贸易立法;专卖制度。

五、司法制度

    中央司法机关;诉讼程序与审判制度;秋审制度。

第五章清末、中华民国法律制度

    第一节清末法律制度

一、“预备立宪”

    “预备立宪”的背景与“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的指导原则。

    《钦定宪法大纲》;《十九信条》。谘议局与资政院。

二、修律活动

  指导思想:“中外通行,有裨治理”。

  《大清现行刑律》;《大清新刑律》;《大清民律草案》;商事立法。

  清末修律的主要特点和历史意义。

三、司法制度的变化

领事裁判权与会市公廨;司法机关的调整;诉讼审判制度的改革。

    第二节南京临时政府法律制度

一、宪法性文件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主要内容、特点及其历史意义。

二、其他革命法令

  有关保障民权、发展经济、文化教育、社会改革等方面的法令。

三、司法制度

    中央司法机关;司法改革的主要措施。

    第三节北洋政府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立法原则;立法活动的特点。

二、制宪活动与宪法性文件

    《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天坛宪草”);《中华民国约法》(“袁记约法”);《中华民国宪法》(“贿选宪法”)

三、刑事立法

  《暂行新刑律》;单行刑事法规。

四、司法制度

    司法机关的体系;|斥讼审判制度的主要特点。

    第四节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指导思想;法律体系与《六法全书》。

二、宪法性文件与宪法

    《训政纲领》;《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五五宪草”;《中华民国宪法》。

三、刑事立法

  《中华民国刑法》;刑事特别法。

四、民商事立法

    “民商合一”的立法体系;《中华民国民法》;商事立法。

五、司法制度

  普通法院系统;特种刑事法庭。

第六章革命根据地法律制度

第一节  工农民主政权法律制度

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二、土地立法

    《井冈山土地法》;《兴国土地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

四、司法制度

    第二节抗日民主政权法律制度

一、《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

二、土地立法

三、刑事立法

  刑法原则的发展;主要罪名。

四、司法制度

    司法组织体制;马锡五审判方式;人民调解制度。

    第三节解放区人民民主政权法律制度

一、宪法性文件

    《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中同人民解放军宣言》;《华北人民政府

施政方针》。

二、土地立法

    《五四指示》;《中国土地法大纲》。

三、刑事立法

  刑法原则;主要罪名。

四、司法制度

    人民法院体制的完善;中共中央《关于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

与确定解放区的司法原则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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