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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考研政治分析题热点(1):不淡定的食品安全领域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个模块是从2010年进入考研政治大纲的,每年占据考研政治18分。其中单选题四道题,多选题两道题,一道分析题,其中分析题的出题范围是当年社会热点问题,考查的知识点都落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比如2010年考查的内容是文明出行,2011年考的内容是献血活雷锋郭明义人生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2012年考查“信义兄弟”的诚信道德品格;2013年考查的内容是有关人际关系处理。可以看出,每年的分析题一定是当年社会热点问题,换句话说,备战2014考研的同学们平时一定有针对性的阅读时政要闻。那么截至到目前,2013年的社会热点问题中,最突出的是食品安全问题。我们的考研政治名师孙东临为各位同学总结一下有关食品安全的资料:

  食品安全领域仍不淡定。近日,潍坊峡山区农民使用剧毒农药神农丹种生姜,狐狸、水貂、老鼠肉冒充羊肉事件引发全国舆论哗然。商家无良,秩序失范。可以肯定的是,卖“神农丹姜”的一定不会吃这种生姜,而以老鼠肉鱼目混珠的也一定不会吃这种假羊肉——这就是活脱脱的“易粪相食”。

  在这两起公共事件中,有个细节是值得注意的:潍坊的“神农丹姜”生产者,并不是不能生产合格的、安全的生姜;而卖羊肉的业主,自然也不是连老鼠与羊都区分不出来。内外有别的标准、坑蒙拐骗的勾当,监管自然难逃其咎,制度也有阙如的嫌疑,但同样值得反思的,是从业者的基本职业道德素养。从汉字上看:“食”,仁者良心。

  一切舌尖上的事情,都离不开出于本心的责任。食品生产领域本就是个良心活儿,从传统小作坊到现代生产线,监管再是无缝、制度再是完美,也总有“天知地知良心知”的隐蔽环节。不能指望从事食品生产的人,都能在制度倒逼、法律威慑之下,生产出安全美味的食品,如何平衡好逐利冲动与道德底线的关系,这显然不是法纪能全盘解决的问题。这些年来,围绕食品安全构架的机构与制度并不少,职能机构有了、新法新规有了、专项整治多了,然而,相关问题似乎仍处于频发状态。有数据显示:2011年、2012年审结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食品刑事案件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案件同比增长分别为179.83%、224.62%。

  实践证明,制度与法律的进步,与食品安全事件高发之间,未必存在想象中的关联。换言之,食品安全问题,需要从更全面、更实际的视角来需求解决之道。食品安全形势严峻,国家在严惩食品安全犯罪上的决心很笃定。最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共同发布《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有关定罪量刑标准。根据司法解释,利用“地沟油”加工食用油等行为属于刑法规定的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最高可判处死刑。

  只要执法到位,严苛的法律必能产生应有的效力。于此同时,我们仍须看到,构建并重塑食品生产领域的“道德血液”,也是迫在眉睫的事情。“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乱象并不可怕,“掷出窗外”也不是唯一选择,只要以道德良心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同时完善制度、规范执法,食品安全上的种种不堪,定不会成为有碍中国梦的一声叹息。

  孙东临老师希望所有备战2014考研的同学,在读过类似的时政材料之后,要学会给自己构建一个比较清晰的逻辑框架,首先你要知道这个材料它说的核心是什么?其次是要学会思考,思考如何治理、如何克服这些弊端?上述材料,它所谈的核心就是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不可避免的出现了各种市场经济本身所具有的趋利性、自发性等弊端,很多不法商人为了图一时之利,作出违背市场原则以及社会主义道德的不法行为。那如何克服上述种种弊端?必须要通过两种方式:既要弘扬社会主义道德,也要利用法律的手段对这样的不法行为进行惩罚,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呼唤社会主义道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法律规范的进一步调整。当同学们学会用这样的思考方式去对待我们每天看到的时政要文后,我们距离在真正的实战中拿下7-9分就更进一步了。再次提醒各位同学,务必关注我们为大家总结的各个阶段的时政要点,助力你们在2014的考研战场上能拿下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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