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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一、社会主义法律的特征和远行

1、法律及其历史发展

(1)法律的含义

1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和实施的行为规范。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方式主要有两种:

a.国家机关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程序,制定、修改、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

b.国家机关赋予某些既存社会规范以法律效力,或者赋予先前的判例以法律效力的活动。

2法律是由一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其中,生产方式是决定法律的本质、内容和发展方向的根本因素

3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a.法律所体现的统治阶级的意志具有整体性。不是统治阶级内部个别人的意志。统治阶级不仅迫使被统治阶级服从和遵守法律,而且要求统治阶级的成员也遵守法律。

b.法律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并不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全部,仅仅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那部分意志。

c.统治阶级的意志还体现在国家政策、统治阶级的道德、最高统治者的言论等形式中。

4法律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2)法律的历史发展

1奴隶制法律。其主要特征有:具有明显的原始习惯残留痕迹;否认奴隶的法律人格;刑罚方式极其残酷;确认自由民之间的等级划分。

2封建制法律。封建制法律的基本特征有:确立农民阶级对封建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实行封建等级制度维护专制皇权刑罚严酷、野蛮

3资本主义法律。资本主义法律的基本特征主要体现为四个原则:

a.与资本主义私有制相适应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

b.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契约自由原则。

c.与资本主义民主政治适应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d.与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相适应的人权保障原则。

4社会主义法律。社会主义法律是最广大人民群众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保证。社会主义法律反映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要求,为实现普遍意义的平等、自由奠定了坚实基础,开辟了广阔空间,实现了对历史上各种类型法律制度的超越。

2、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特征

从本质上说,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

(1)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党的主张人民意志的统一。

(2)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具有科学性先进性

(3)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保障

3、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

法律的运行是一个从创制、实施到实现的过程。这个过程主要包括法律制定(立法)、法律执行(执法)、法律适用(司法)、法律遵守(守法)等环节。

(1)法律制定

1法律制定就是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是法律运行的起始性和关键性环节。根据我国宪法、立法法等法律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国务院有权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门可以根据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部门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2立法程序大体包括:法律案的提出法律案的审议法律案的表决法律的公布

(2)法律执行

1在广义上,法律执行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国家和公共事务管理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

2在狭义上,法律执行则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活动,也被称为行政执法。

3行政执法是法律实施和实现的重要环节,必须坚持合法性、合理性、信赖保护、效率等基本原则。在法律运行中,行政执法是最大量、最经常的工作。

(3)法律适用

1法律适用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适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2司法机关是指国家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法律监督权,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

3司法的基本要求正确、合法、合理、及时

4司法原则主要有:司法公正;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4)法律遵守

1法律遵守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和权利以及履行职责和义务的活动。人们通常把守法仅仅理解为履行法律义务。

2依法办事包括两层含义:依法享有并行使权利依法承担并履行义务

3在法律运行过程中,守法是法律实施和实现的基本途径。

4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