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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五、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

1、法治思维及其内涵

(1)法治思维的含义与特征

1法治思维是指以法治价值和法治精神为导向,运用法律原则、规则和方法思考和处理问题的思维模式。法治思维包含以下几层含义:

a.法治思维以法治价值精神为指导,是一种正当性思维

b.法治思维以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为依据来指导人们的社会行为,是一种规范性思维

c.法治思维以法律手段与法律方法为依托,是一种最可靠的逻辑思维

d.法治思维是一种符合规律、尊重事实的科学思维

2法治思维与人治思维的区别,集中体现在四个方面:

a.依据不同,法治以国家法律为基本依据;人治则是以个人能力和德行治国理政。

b.方式不同,法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人治按照个人意志和感情进行治理。

c.价值不同,法治强调集中社会大众的意志来进行决策和判断;人治是少数个人集权专断。

d.标准不同,法治思维以法律为最高权威;人治奉领导者个人的意志为最高权威。

(2)法治思维的基本内容

1法律至上。法律的至上性,具体表现为:法律的普遍适用性、优先适用性和不可违抗性。

a.法律的普遍适用性,是指法律在本国主权范围内对所有人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b.法律的优先适用性,是指当同一项社会关系同时受到多种社会规范的调整时,要优先考虑法律规范的适用。

c.法律的不可违抗性,是指法律必须遵守,违反法律要受到惩罚。

2权力制约。权力制约分为权力由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四项要求。

a.权力由法定,即法无授权不可为,是指国家机关的职权必须来自法律明确的授予。

b.有权必有责,是指国家机关在获得权力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职责和责任。

c.用权受监督,是指国家权力的运行和行使必须接受各种形式的监督。

d.违法受追究,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权力必须受到法律的追究和制裁。

3公平正义。公平正义主要包括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和救济公平。

a.权利公平:权利主体平等;享有的权利平等;权利保护和权利救济平等。

b.机会公平:创造平等的起点;发展进步权要受到同等尊重;考虑后代人机会平等。

c.规则公平:法律规则面前人人平等;法律内容面前人人平等;法律保护面前人人平等。

d.救济公平:司法救济公平;行政救济公平;社会救济公平。

4人权保障。人权的法律保障包括宪法保障、立法保障、行政保护和司法保障。

a.宪法保障是人权保障的前提和基础

b.立法保障是人权保障的重要条件

c.行政保护是人权保障的关键环节

d.司法保障是人权保障的最后防线

5正当程序。正当程序具有合法性、中立性、参与性、公开性、时限性等基本特征。

2、尊重和维护法律权威

(1)法律权威的含义

1法律权威是指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力、影响力和公信力,是法律应有的尊严和生命。

2法律有无权威取决于四个基本要素:

a.法律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b.法律本身的科学程度;

c.法律在实践中的实施程度;

d.法律被社会成员尊崇或信仰的程度。

(2)尊重法律权威的重要意义

全体社会成员都尊重社会主义法律权威,不仅是保证法律发挥作用的基本前提和要求,也是保障个人平安幸福的底线和红线。尊重法律权威的意义重大,表现为:

1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的核心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条件

2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极为重要

3实现人民意志、维护人民利益、保障人民权利的基本途径

4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的根本保障

(3)尊重法律权威的基本要求

尊重法律权威的基本要求主要在:①信仰法律。②遵守法律。③服从法律。④维护法律

3、培养法治思维

(1)学习法律知识;(2)掌握法律方法;(3)参与法律实践。(4)养成守法习惯。(5)守住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