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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第四节

四、受众的细分

(1)按照接触的媒介类别可分为:报纸读者、广播听众、电视观众。这三类受众并非截然分开的,很可能是彼此交叉的。

(2)按照人口统计学原理,受众群体内部可按照性别、年龄、职业、地域、教育水平等再划分成不同的次属群体。不同次属群体有相似特性,会形成特殊的兴趣和特殊信息需求。

(3)按照接触新闻媒介的频率可分为:

①稳定受众。比较习惯地、固定地接触和使用一定媒介的受众。稳定受众群数量的多少是衡量媒介传播内容效果好坏的重要指标之一。

②不稳定受众。没有固定习惯,只是偶尔接触媒介。

(4)按照受众不同的信息需求可分为:

①一般受众。剔除年龄、性别、教育程度、职业、地域等方面的特性差异和相应兴趣区别,对于新闻媒介的各种传播内容抱有一致的共同需求。

②特殊受众。基于年龄、性别、职业等方面的差异形成不同的兴趣,对某类或某几类信息产生兴趣和相应信息需求。

(5)按照接触新闻媒介的确定性可分为:

①现实受众。己经确实接触、使用新闻媒介的受众。

②潜在受众。具备正常的媒介接触能力,但还没有接触、使用媒介的受众,其具备成为媒介受众的可能性。

(6)按照新闻媒介明确的传播对象可分为:

①核心受众。传播内容和风格针对并满足某些相对比较固定、明确的传播对象。

②边缘受众。核心受众群体之外的受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