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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四、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明确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性质和方向,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正确道路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1)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2)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3)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具体体现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

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必须把人民当家作主贯彻到依法治国的全过程之中。

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实现人民幸福,尊重和保璋人权。

3、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1)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于坚持走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它可以充分显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使人民在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得到尊重和保障,从而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

2它鲜明地反对法外特权、法外开恩,对掌握公权力的人形成制约,从而有利于预防特权思想和各种潜规则的侵蚀。

3它鲜明地反对法律适用上的各种歧视,有利于贯彻执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

4第四,它要求人人都严格依法办事,既充分享有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又切实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有利于维护法律权威、健全社会主义法治,确保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2)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要求:

1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求公民应当平等享受公民权利、平等履行公民义务

2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方面要求违法必究,另一方面要求非歧视,即无差别地对待。

3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4、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法治和德治共同发挥作用,才能使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1)正确认识法治和德治的地位

1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是基本方略,法治具有根本性、决定性和统一性

2德治是治国理政的重要方式,以德治国就是通过在全社会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道德,对不同人群提出有针对性的道德要求。

(2)正确认识法治和德治的作用

1法治发挥作用要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依靠法律对公民和社会组织的行为进行约束;

2德治发挥作用要通过人们的内心信念、传统习俗、社会舆论等进行道德教化。

(3)正确认识法治和德治的实现途径

1法治主要依靠制定和实施法律规范的形式来推进和实施。

2德治主要依靠培育和弘扬道德等途径来推进和实施。

(4)推动法治和德治的相互促进

1强化道德对法治的支撑作用。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

2把道德要求贯彻到法治建设中。以法治承载道德理念,道德才有可靠制度支撑。

3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法律是底线的道德,也是道德的保障。

5、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1)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体系,是由一个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的

(2)坚持从实际出发,就是要突出法治道路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

(3)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学习借鉴世界上优秀的法治文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