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帮 > 政治 > 复习经验

【精品原创】毛中特各章节关于“依法治国”的考点集锦

  今年依法治国必考,毛中特中关于“依法治国”的考点分布广泛,为了让2015考生更有效集中的复习,考研网政治专家刘天问准备了如下精彩内容: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上,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社会安定、政府廉洁高效、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和睦、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十八大根据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鲜明地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一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二是人民民主不断扩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三是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全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四是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五是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紧紧围绕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

  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必须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
  第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第二,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
  第三,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总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必须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实践之中,决不能把它们分割开来或对立起来。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目标,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对于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999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正式把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方略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定下来。

  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
  第一,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它同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是完全一致的,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第二,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础,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
  第三,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扩大对外开放的客观需要,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发展,可以为扩大对外开放保驾护航。第四,依法治国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依法治国就是要依靠法治来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实行依法治国,必须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统帅,以法律为主干,以行政法规、地方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由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其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任何一个国家的民主和法制都是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也需要一个逐步发展和完善的过程。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建设“法治中国”的目标和任务,强调“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
  三是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四是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五是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
  要正确处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中国共产党是领导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核心力量。工农兵学商,党是领导一切的。”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实施这一方略,有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注:本文为考研网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否则考研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相关阅读
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考点及易考题抢先背
“依法治国”考点的命题背景及历史沿革

关于"最后阶段,真题的正确打开方式_备考经验_考研帮"15名研友在考研帮APP发表了观点

扫我下载考研帮

考研帮地方站更多

你可能会关心:

来考研帮提升效率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