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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法律硕士(非法学)大纲变化分析

  2017年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大纲新鲜出炉,对比2016年考研大纲,今年法律硕士考研大纲发生巨变,备战2017法律律硕士考研的考生做好相应准备。


内容 2016考研大纲 2017考研大纲 考研大纲变化
1 专业基础课内容 第一部分 刑法学
第一章 绪论
第三节 刑法的效力范围
二、刑法的空间效力
刑法的空间效力的概念;确立刑法空间效力范围的学理根据: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普遍管辖原则;我国刑法关于空间效力的规定;刑法在中国领域内的效力;刑法在中国领域外的效力。
三、刑法的时间效力   
刑法的生效时间;刑法的失效时间;刑法的溯及力;我国《刑法》第12条关于刑法溯及力的规定。


第二章 犯罪概念
第一节 犯罪的定义
一、犯罪的定义概述
犯罪的定义,不同的定义反映出不同的犯罪观。
二、我国刑法中的犯罪定义
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的犯罪定义;“但书”的意义。

第三章 犯罪构成
第一节 犯罪构成概述
二、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


第三节 犯罪客观方面
四、刑法中的因果关系
刑法因果关系的认定:特殊情形因果关系的认定。

第四节 犯罪主体
二、刑事责任年龄
刑事责任年龄的概念;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四分法规定;司法解释中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规定。

三、刑事责任能力

第八章 刑罚的概念和种类
第一节 刑罚的概念和目的
一、 刑罚的概念和特征
刑法的概念;刑罚的特征;刑罚与其他法律制裁方法的区别。
二、 刑罚目的
刑罚目的的概念。
刑罚报应的概念;预防犯罪的目的。
特殊预防的概念及其主要内容;一般预防的概念及其主要内容;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的关系。
第二节 我国刑罚的种类和体系
一、 刑罚种类概述
刑罚的种类;学理分类:生命刑,自由刑,财产刑,资格刑;刑罚中的分类:主刑,附加刑。
二、我国刑罚体系的特点
三、主刑
管制的概念和特征,管制的执行和禁止令;拘役的概念和特征;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的概念和特征;有期徒刑的执行;无期徒刑的概念和特征;无期徒刑的执行;死刑的概念和特征;死刑适用及其限制性规定;死刑的执行方法。
三、 附加刑
罚金的概念,适用方式,罚金数额的确定,罚金刑的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概念、内容,适用范围与使用对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没收财产的概念,没收财产的适用方式,没收财产的范围,没收财产的执行;驱逐出境的概念,驱逐出境的适用对象。









第九章 量刑
第一节 量刑的概念和原则
一、量刑的概念、功能、特征
二、量刑的原则
以犯罪事实为根据的量刑原则;以法律为准绳的量刑原则。

第二节 量刑情节
一、量刑情节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二、法定情节
法定情节的概念;从轻处罚情节和从重处罚情节的适用;减轻处罚情节的适用;免除处罚情节的适用。
三、酌定情节
酌定情节的概念及其作用;酌定情节的种类;酌定情节的适用。
第三节 量刑制度
一、累犯
累犯制度的意义。
累犯的种类;一般累犯的概念及其构成条件;特别累犯的概念及其构成条件。累犯和再犯的区别。
累犯的刑事责任。
二、自首
自首制度的意义。
自首的种类:一般自首的概念及其成立条件;特别自首的概念及其成立条件。
共同犯罪自首的认定;数罪自首的认定;过失犯罪自首的认定;自首与坦白的界限;单位犯罪自首的认定。
自首情节的处理原则。
三、立功
立功的概念和意义;立功的种类及其表现形式;对立功情节的处理原则。
四、数罪并罚
数罪并罚的概念、特点和意义;数罪并罚的原则;我国刑法中的数罪并罚原则;我国刑法中数罪并罚原则的基本适用规则;适用数罪并罚原则的三种情况。
五、缓刑
缓刑的概念和意义;缓刑的适用条件;缓刑的考验期限;缓刑的考察;缓刑的法律后果。
战时缓刑的概念、适用条件及其法律后果。

第十章 刑罚执行制度
第一节 减刑
一、减刑概述
减刑的概念和作用;减刑与改判的区别;减刑与减轻处罚的区别。
二、减刑的条件
对象条件;实质条件;限度条件。
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
四、减刑的程序
第二节  假释
一、假释概述
假释的概念和作用;假释与释放的区别;假释与减刑的区别;假释与缓刑的区别;假释与监外执行的区别。
二、假释的条件
对象条件;限制条件;实质条件。
三、假释的考验期及其考察
四、假释的法律后果
五、假释的程序















































第十一章 刑罚消灭制度
第一节 刑罚消灭概述
一、刑罚消灭的概念
二、刑罚消灭的法定原因
第二节 时效
一、时效的概念和意义    
时效的概念;追诉时效与行刑时效;时效的意义。
二、追诉期限
追诉期限的规定;追诉期限起算的规定;时效中断的概念及其起算方法;时效延长的概念及其起算方法。
第三节 赦免
一、赦免的概念
赦免的概念;大赦与特赦的区别。
二、我国的特赦制度






第十二章 刑法各论概述
第一节 刑法各论的研究对象和体系
一、刑法各论及其研究对象
刑法各论在我国刑法学中的地位;刑法各论的研究对象。
二、刑法分则与刑法总则的关系
刑法总则所规定的内容,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内容;刑法总则与刑法分则的联系。
三、刑法各论的体系
犯罪的分类和排序。
第二节  罪状、罪名、法定刑
一、刑法分则条文的基本结构    
二、罪状
罪状的概念;罪状的种类:简单罪状、叙明罪状、空白罪状、空白罪状与叙明罪状并存形式、引证罪状
三、罪名
罪名的概念;选择罪名和单一罪名。
四、法定刑
法定刑的概念;法定刑的种类:绝对确定的法定刑、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和相对确定的法定刑;相对确定的法定刑在我国刑法分则条文中的具体规定方式;宣告刑的概念及其与法定刑的关系。
第十三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一节 危害国家安全罪概述
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间谍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等犯罪的概念、基本构成特征、未完成形态、共同犯罪以及罪数形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本罪与关联犯罪的关系的界限。




























第十四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节 危害公共安全罪概述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劫持航空器罪,非法制造、买 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 作业罪等犯罪的概念、基本构成特征、未完成形态、共同犯罪以及罪数形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本罪与关联犯罪关系的。
第十五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概述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伪造货币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妨害信用卡管理 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洗钱罪,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保险诈骗罪, 逃税罪,抗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假冒注册商标罪,侵犯著作杈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侵犯商业秘密罪,合同诈骗 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经营罪等犯罪的概念、基本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本罪与关联犯罪的关系的界限。
第十六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一节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概述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雇佣童工从事危 重劳动罪,诬告陷害罪,侮辱罪,诽谤罪,刑讯逼供罪,报复陷害罪,破坏选举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重婚罪,虐待罪,遗弃罪等犯罪的概念、基本构成特征, 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本罪与关联犯罪的关系的界限。













第十七章 侵犯财产罪
第一节 侵犯财产罪概述
侵犯财产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本罪与关联犯罪的关系的界限。
















第十八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概述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妨害公务罪,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招摇撞骗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聚众斗 殴罪,寻衅滋事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赌博罪,伪证罪,窝藏、包庇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脱逃 罪,医疗事故罪,非法行医罪,污染环境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传播性病罪,嫖宿幼女罪,制作、复 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传播淫秽物品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本罪与关联犯罪的关系的界限。
第二十一章 侵权责任法
第三节:一般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一、一般侵权责任构成概述。
二、行为
三、过错
四、损害事实
五、因果关系
第四节:侵权责任方式及其承担
一、侵权责任方式及其适用
二、财产损害赔偿
三、人身损害赔偿
四、精神损害赔偿

第五节 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
一、抗辩事由概述
二、正当理由
三、外来原因

第六节 多数人侵权
一、共同侵权行为
二、共同危险行为
三、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

第七节  各类侵权责任
一、监护人责任
二、用人单位责任
三、个人之间因劳务产生的侵权责任
四、网络侵权责任
五、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六、学校、幼儿园等高等教育机构的责任
七、产品责任
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九、医疗损害责任
十、环境污染责任
十一、高度危险责任
十二、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十三、物件损害责任







 
第一部分 刑法学
第一章 绪论
第三节 刑法的效力范围
二、刑法的空间效力
刑法的空间效力的概念;确立刑法空间效力范围的学理根据: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普遍管辖原则;我国刑法关于空间效力的规定。


三、刑法的时间效力    
刑法的时间效力的概念;刑法的生效时间;刑法的失效时间;刑法的溯及力;我国《刑法》第12条关于刑法溯及力的规定。
第二章 犯罪概念
第一节 犯罪的定义
一、犯罪的定义概述
犯罪定义的类型,不同的定义反映出不同的犯罪观。
二、我国刑法中的犯罪定义
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的犯罪定义及其意义;“但书”的意义。
第三章 犯罪构成
第一节 犯罪构成概述
二、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
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
第三节 犯罪客观方面
四、刑法中的因果关系
刑法中的因果关系的认定:特殊情形因果关系的认定。

第四节 犯罪主体
二、刑事责任年龄
刑事责任年龄的概念;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法律规定;司法解释中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规定。
三、刑事责任能力和其他影响刑事责任能力的因素
第八章 刑事责任(整体变更)
第一节 刑事责任概述
一、 刑事责任的概念与特征
刑事责任的概念;刑事责任的特征。
二、刑事责任的地位
刑事责任在刑法中的地位;刑事责任在刑法理论体系中的地位。
第二节 刑事责任的根据和解决方式
一、 刑事责任的根据
刑事责任根据的学说;刑事责任的哲学根据;刑事责任的法学根据。
二、刑事责任的解决方式
刑事责任解决方式的学说;刑事责任解决的几种方式。

第二十章 侵权责任法
第三节:一般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一、加害行为
二、损害事实
三、因果关系
四、主观过错

第四节: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一、赔偿损失
财产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
二、其他侵权责任承担方式(新增


第五节 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一、正当理由
二、外来原因

第六节 多数人侵权
一、共同侵权行为
二、共同危险行为
三、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删去了多字)

第七节  各类侵权责任(无变化)
一、监护人责任
二、用人单位责任
三、个人之间因劳务产生的侵权责任
四、网络侵权的责任
五、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六、学校、幼儿园等高等教育机构的责任
七、产品责任
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九、医疗损害责任
十、环境污染责任
十一、高度危险责任
十二、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十三、物件损害责任

第九章 刑罚概述(整体变更)
第一节 刑罚的概念和目的
一、刑罚的概念和特征
二、刑罚的目的
刑罚目的的概念;刑罚报应的观念;预防犯罪的目的;特殊预防的概念及其主要内容;一般预防的概念及其主要内容;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的关系。
第二节 我国刑罚的种类和体系
一、刑罚种类概述
二、我国刑罚体系的特点
三、主刑
管制的概念和特征;管制的执行和禁止令;拘役的概念和特征;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的概念和特征;有期徒刑的执行;无期徒刑的概念和特征;无期徒刑的执行;死刑的概念和特征;死刑的适用;死刑的限制;死刑的执行方法。
四、附加刑
罚金的概念;罚金的适用方式;罚金数额的确定;罚金刑的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概念;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范围与适用对象;剥夺政治权利 的期限;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没收财产的概念;没收财产的适用方式;没收财产的范围;没收财产的执行;驱逐出境的概念;驱逐出境的适用对象。






















第十章 量刑(整体变更)
第一节 量刑的概念和原则
一、量刑的概念、功能、特征
二、量刑的原则
以犯罪事实为根据的量刑原则;以法律为准绳的量刑原则。
第二节 量刑情节
一、量刑情节的概念、特征、种类
二、法定情节
法定情节的概念;从轻处罚情节和从重处罚情节的适用;减轻处罚情节的适用;免除处罚情节的适用。
三、酌定情节
酌定情节的概念及其作用;酌定情节的种类;酌定情节的适用。
第三节  量刑制度
一、累犯
累犯制度的意义。
累犯的种类;一般累犯的概念及其构成条件;特别累犯的概念及其构成条件。累犯和再犯的区别。
累犯的刑事责任。
二、自首
自首制度的意义。
自首的种类:一般自首的概念及其成立条件;特别自首的概念及其成立条件。
共同犯罪自首的认定;数罪自首的认定;过失犯罪自首的认定;自首与坦白的界限;单位犯罪自首的认定。
自首情节的处理原则。
三、立功
立功的概念和意义;立功的种类及其表现形式;立功情节的处理原则。
四、数罪并罚
数罪并罚的概念、特点、意义;数罪并罚的原则;我国刑法中的数罪并罚原则;我国刑法中数罪并罚原则的基本适用规则;适用数罪并罚原则的三种情况。
五、缓刑
缓刑的概念和意义;缓刑的适用条件;缓刑的考验期限;缓刑的考察;缓刑的法律后果。
战时缓刑的概念、适用条件及其法律后果。
第十一章 刑罚执行制度(整体变更)
第一节 减刑
一、减刑概述
减刑的概念和作用;减刑与改判的区别;减刑与减轻处罚的区别。
二、减刑的条件
对象条件;实质条件;限度条件。
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
四、减刑的程序
第二节 假释
一、假释概述
假释的概念和作用;假释与释放的区别;假释与减刑的区别;假释与缓刑的区别;假释与监外执行的区别。
二、假释的条件
对象条件;限制条件;实质条件。
三、假释的考验期及其考察
四、假释的法律后果
五、假释的程序
第十二章 刑罚消灭制度(整体变更)
第一节  刑罚消灭概述
一、刑罚消灭的概念
二、刑罚消灭的法定原因
第二节 时效
一、时效的概念和意义
时效的概念;追诉时效与行刑时效;时效的意义。
二、追诉期限
追诉期限的规定;追诉期限起算的规定;时效中断的概念及其起算方法;时效延长的概念及其起算方法。
第三节 赦免
一、赦免的概念
赦免的概念;大赦与特赦的区别。
二、我国的特赦制度

















第十三章 刑法各论概述(整体变更)
第一节 刑法各论的研究对象和体系
一、刑法各论及其研究对象
刑法各论在我国刑法学中的地位;刑法各论的研究对象。
二、刑法分则与刑法总则的关系
刑法总则所规定的内容,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内容;刑法总则与刑法分则的联系。
三、刑法各论的体系
犯罪分类和排序。
第二节 罪状、罪名、法定刑
一、刑法分则条文的基本结构
二、罪状
罪状的概念;罪状的种类:简单罪状、叙明罪状、空白罪状、空白罪状与叙明罪状并存形式、引证罪状
三、罪名
罪名的概念;选择罪名和单一罪名。
四、法定刑
法定刑的概念;法定刑的种类:绝对确定的法定刑、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和相对确定的法定刑;相对确定的法定刑在我国刑法分则条文中的具体规定方式;宣告刑的概念及其与法定刑的关系。
第十四章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整体变更)
第一节  危害国家安全罪概述
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间谍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第十五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整体变更)
第一节 危害公共安全罪概述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劫持航空器罪,非法制造、买 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 作业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第十六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整体变更)
第一节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概述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伪造货币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妨害信用卡管理 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洗钱罪,集资诈骗罪,保险诈骗罪,逃税罪,抗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 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假冒注册商标罪,侵犯著作杈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侵犯商业秘密罪,合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 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第十七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整体变更)
第一节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概述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强制猥亵罪,强制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妇女、儿 童罪,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诬告陷害罪,侮辱罪,诽谤罪,刑讯逼供罪,报复陷害罪,破坏选举罪,重婚罪,虐待罪,遗弃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 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第十八章 侵犯财产罪(整体变更)
第一节  侵犯财产罪概述
侵犯财产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第二十章 侵权责任法
第三节:一般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一、加害行为
二、损害事实
三、因果关系
四、主观过错



第四节: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一、赔偿损失
财产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
二、其他侵权责任承担方式(新增



第五节 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一、正当理由
二、外来原因



第六节 多数人侵权
一、共同侵权行为
二、共同危险行为
三、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删去了多字)

第七节  各类侵权责任(无变化)
一、监护人责任
二、用人单位责任
三、个人之间因劳务产生的侵权责任
四、网络侵权的责任
五、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六、学校、幼儿园等高等教育机构的责任
七、产品责任
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九、医疗损害责任
十、环境污染责任
十一、高度危险责任
十二、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十三、物件损害责任
 






删去了“刑法在中国领域内的效力;刑法在中国领域外的效力。”



























































































































































































































































































































































































































































































































































































































删去了“一、一般侵权责任构成概述。”变更了其他四条说法。







合并考点







删除“一、抗辩事由概述”







第三条删去了“”字



没有变化

















 
  专业基础课内容


第二部分

民法学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民法概述
一、民法的概念和特征
二、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

第三节  民法的基本原则
一、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民法概述
一、民法的概念
二、民法的性质


第三节  民法的基本原则
一、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功能
二、平等原则(新增)
删除了“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




“意义”改为“功能”
 
第二章 民事法律关系
第三节 民事权利
一、 民事权利的概念
二、 民事权利的类型
财产权和人身权;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绝对权和相对权;主权利和从权利;既得权和期待权
三、 民事权利的保护








第四节
二、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第二章 民事法律关系
第三节 民事权利、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
一、民事权利
民事权利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权利的分类;民事权利的行使;民事权利的保护。



二、民事义务
民事义务的概念和特征;民事义务的分类。
三、 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民事责任的分类。

第四节
二、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行为;自然事实
 











新增了“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
  第三章 自然人
第一节
一、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第二节
一、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三、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宣告

第三节
一、监护的概念和类型



第五节
一、个体工商户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第六节  个人合伙
第三章 自然人
第一节
一、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一、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和特征
三、自然人欠缺民事行为能力的宣告

第三节
一、监护的概念和作用
二、监护的分类(新增)
三、监护人的设定

第五节
一、个体工商户的概念和特征
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概念和特征
 

法律特征改为了特征


法律特征改为了特征

宣告的名称有修改




类型改为作用




法律特征改为特征




整节删除
    第四章 法人与非法人组织
第二节
三、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


第三节 法人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一、法人的设立
法人设立的原则;法人成立的条件。

第四节
二、非法人组织的类型
第四章 法人与非法人组织




第三节 法人的成立、变更和终止
一、法人的成立
 

删除:三、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

设立改为成立






删除:二、非法人组织的类型
  第五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
一、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和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二、单务民事法律行为和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三、有偿民事法律行为和无偿民事法律行为
四、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和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
五、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六、主民事法律行为和从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
一、明示形式
口头形式;书面形式。
二、默示形式
作为的默示;不作为的默示。

第四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
一、行为人合格
二、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
三、行为内容合法
四、行为形式合法
第五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
一、单方行为、双方行为和多方行为
二、单务行为和双务行为
三、有偿行为和无偿行为
四、诺成性行为和实践性行为
五、要式行为和不要式行为
六、主行为和从行为





七、有因行为和无因行为(新增)
八、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新增)

第三节 意思表示(新增)
一、意思表示的概念和特征
二、意思表示的形式
三、意思表示瑕疵



第四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
 

词语的变化,删除“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节全部变为新内容





第四节全部变为新内容
    第六章 代理
第一节
二、代理的法律特征

第二节
三、显名代理和隐名代理
第六章 代理
第一节
二、代理的特征

第二节
三、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
 

法律特征改为特征
  第七章 诉讼时效与期间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七章 诉讼时效与期间
第一节
 
两节合并为一节
    第八章 人身权(新增)
第一节 人身权概述
一、人身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人身权的种类

第二节 人格权
一、人格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具体人格权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荣誉权
三、一般人格权

第三节 身份权
一、身份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身份权的类型
整节为新增内容
    第八章 物权的一般原理
第二节


第三节
第九章  物权法概述
第二节
二、物权客体特定原则(新增)

第三节
一、物权变动的概述(新增)
二、物权变动的模式(新增)

第四节 不动产登记(新增)
一、不动产登记的概念和特征
二、不动产登记的类型
三、不动产登记的效力
四、不动产登记错误的责任
 







第四节整节为新增内容
    第九章 所有权


第三节
二、所有权的消灭
第十章 所有权
第一节
二、所有权的分类(新增)
 



删除了“所有权的消灭”
2 综合课内容 第一部分法理学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法学
法学的概念
法学的含义





第二节法理学



第二章法的特征与本质
第一节法、法律的含义
一、“法”与“法律”的词义
二、当代中国“法”与“法律”的使用





第二节 法的基本特征
一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二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和普遍性
三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四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和程序性

第二节法的本质
一、非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本质的学说

二、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本质的学说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法所体现的意志由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法所体现的意志也受经济以外诸多因素的影响。




第三章法的起源与演进
第二节  法的演进
一、古代法
奴隶制法严格保护奴隶主所有制,公开确认奴隶主贵族的等级特权;封建制法确认人身依附关系,维护专制王权。
二、资本主义法
资本主义法的产生和本质。
法系的概念;英美法系;大陆法系;两大法系的区别。
三、社会主义法
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产生和本质。
第三节法律移植与继承
一、法律移植;
二、法律继承




第四章  法的作用与法的价值
第一节  法的作用
四、法的社会作用
维护阶级统治的作用、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当代中国法律在建构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第五章法律制定
第四节法律效力
一、法律效力的概念
二、法律对人的效力
法律对人的效力的原则;法律对中国人的效力;法律对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效力。
三、法律的空间效力
法律的空间效力的概念;法律的域内效力;法律的域外效力。
四、法律的时间效力
法律的时间效力的概念;法律生效的时间;法律效力终止的时间;法律的溯及力。


第七章 法律要素
第一节法律规则
三法律规则的结构




第六章 法律体系
第二节 当代法律的体系
一 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特色












第五章  法律制定
第一节  法律制定的概念
一、法律制定的概念
法律制定的定义;法律制定的特征。
二、立法权与立法体制
立法权的概念;立法体制的概念;我国现行的立法体制。
第二节  法律制定的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法律制定的依据、权限、程序等必须遵循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二、科学性原则
法律制定必须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总结借鉴与科学预见相结合。
三、民主性原则
法律制定必须从最大多数人的最根本利益出发;立法过程和立法程序具有民主性。
第三节  法律制定的程序
一、法律制定程序的概念
二、法律草案的提出
三、法律草案的审议
四、法律草案的表决与通过
五、法律的公布












第九章 法律实施
第三节司法
二、司法的原则
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第四节守法
三、守法的原因
四、守法的态度





第十章 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
第一节 法律解释
二、法律解释的分类
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限制解释、扩充解释和字面解释。
三、法律解释的方法
文义解释、历史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






















第十章 法律关系
第二节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一法律关系的主体
法律关系客体包括物、行为、精神产品(非物质财富)、人身利益。


第十一章 法律关系与法律制裁
第一节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
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违宪责任。
三规则与免责
免责的条件


第十三章法治
第一节  法治的含义
一、法治的内涵
二、法治与法制
三、法治与人治
四、法治与德治
第二节  法治与民主
一、法治与民主的~般关系
二、社会主义法治与民主的关系
第三节  法 治 国 家
一、法律与国家的一般关系
国家是法律存在的基础;法律保障国家职能的实现。
二、法治的基本原则
法律至上原则;权利保障原则;权力制约原则;正当程序原则。
三、法治国家的标志
完备而良善的法律体系;健全高效的法律运行体制;高素质的法律职业队伍;较高的全民.法律意识;良好的法律秩序。
第四节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法治体系
一、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发展历程
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条件
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高度的民主政治体制;全民较高的文化素养。
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意义、目标与原则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
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与依法治国根本任务
完备良善的法律规范体系;公正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科学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充分有利的法治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任务。

第十四章  法 与 社 会












第一节  法 与 经 济
二、法与生产力
法始终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影响;法对生产力具有促进或阻碍作用。




第二节  法 与 政 治
一、法与政治的一般关系
二、法与政策
法与政策关系政策对法的实施具有指导作用





第三节  法 与 文 化
一、法律意识与法律文化

二、法与道德
;法与道德的冲突;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



 
第一部分法理学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法学
法学的含义(变更)
法学的概念(变更)
三 西方主要法学流派
自然法学派;分析法学派;社会法学派;其他法学流派(新增)


第二节法理学
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新增)

第二章法的特征与本质
第一节法的概述
一“法“的词义
二当代关于“法”与“法律”的使用
西方关于“法”与“法律”的使用;当代中国关于“法”与“法律”的使用(说法变更,新增西方关于“法”与“法律”的使用)

第二节 法的基本特征
一法具有规范性和普遍性
二法具有国家意志性和权威性
三法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四法具有国家强制性和程序性
(说法变更)







第三节法的本质
一关于法的本质的不同说法(说法变更)

二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本质的学说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律所体现的意志由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删除了法所体现的意志也受经济以外诸多因素的影响。)(第二节和第三节顺序调整)




第三章法的起源与演进
第二节法的演进
一法的历史类型
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社会主义法
二法系
法系的概念;中华法系;英美法系;大陆法系;西方两大法系的区别
三法律继承与移植
法律继承的含义;法律继承的根据与理由。法律的移植的必要性
第三节 法律全球化
一、法律全球化的概念与趋势
法律全球化的含义;法律全球化的趋势。
二、法律全球化的进展和主要途径
法律全球化的重大进展;法律全球化的主要途径。(2016年大纲的第三节归到了第二节,第二节的说法有变更,同时新增了第三节)


第四章  法的作用与法的价值
第一节  法的作用
四、法的社会作用
维护阶级统治的作用、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
(删除了当代中国法律在建构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第五章 法的渊源、效力与分类
第二节法的效力
一、法的效力的概念与效力等级
法的效力的含义;法的效力等级的一般原则。
二、法的效力范围
法律对人的效力;法律的空间效力;法律的时间效力。
(说法变更)









第六章 法律要素与法律体系
第一节法律要素
一、法律规则
法律规则的含义和特点;法律规则的种类;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说法变更)

第三节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一、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特色
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要求;体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要求;体现结构内在统一而又多层次的国情要求;体现继承中国法律文化优秀传统和借鉴人类法制文明成果的要求;体现动态、开放、与时俱进的社会发展要求。(新增)
三、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发展和完善
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发展;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完善。(新增)



第七章 立法
第一节 立法概述
一、立法的概念
立法的含义;立法的特征。
二、立法权与立法体制
立法权的概念;立法体制的概念;我国现行的立法体制。
第二节 立法原则
一、合宪和法制统一原则
立法遵循宪法;立法维护法制统一。
二、民主原则
立法体现人民意志;坚持立法公开,保障公民参与立法。
三、科学原则
立法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地规定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法律规范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第三节  
一、法律制定立法程序
一、 立法程序的概念
立法程序的含义;立法程序的特点。
二、我国法律的制定程序
法律草案的提出 ;法律草案的审议 ;法律草案的表决和通过;法律的公布。
三、我国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
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和公布。(说法变更)




第八章 法律实施
第三节司法
二、司法的原则
司法法治原则;司法平等原则;司法独立原则;司法责任原则;司法公正原则。(说法变更)
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
司法体制改革;司法公信力。
(新增要点)

第四节守法
三、守法的原因和状态
守法的原因;守法的状态。(说法变更)





第九章 法律职业与法律方法
第一节法律职业
一、法律职业的概念
法律职业的含义;法律职业的特点。
二、法律职业的分类
法官;检察官;律师;其他法律职业。
三、法律职业伦理与任职条件
法律职业伦理;法律职业任职条件。(新增)

第二节法律解释
二法律解释的分类
正式解释;非正式解释。(删除了限制解释、扩充解释和字面解释。)
三、法律解释的方法
文义解释、历史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其他解释方法。(新增了其他解释方法)

第四节、法律论证
一、法律论证的概念
法律论证的含义;法律论证的特点。
二、法律论证的正当性标准
内容融惯性;程序合理性;依法的客观性和逻辑有效性;结论可接受性。
(新增)

第十章 法律关系
第二节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一法律关系的主体
法律关系主体的范围(新增)
三法律关系的客体
法律关系客体的范围(变更说法)


第十一章 法律关系与法律制裁
第一节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
法律责任的种类(变更说法)
三规则与免责
(删除免责的条件)




第十二章法治
第一节法治概述
一、法治的概念
法治的含义;法治与法制;法治与人治;法治与民主。
二、法治的基本原则
法律至上原则;权利保障原则;权力制约原则;正当程序原则。
三、社会主义法治
社会主义法治的含义;社会主义法治的发展历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
第二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一、全面依法治国的意义、目标与原则
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
二、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
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三、全面依法治国的 基本途径
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
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完备良善的法律规范体系:公正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科学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充分有利的法治保障体系。
(整体说法变更)


























第十三章法与社会
第一节法与社会的一般关系
一、法与社会的相互作用
社会是法律的基础;法律是社会关系的调整器。
二、法与社会和谐
当代中国法律在建构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当代中国法律在建构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三、法与社会发展
通过法律体现和保障社会发展的全新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增)
第二节法与经济
二、法与生产力
法始终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影响;法对生产力具有促进或阻碍作用。(删除)
三、法与科技
科技对法的影响;法对科技的作用、(新增)

第三节法与政治
一、法与国家的关系
国家是法律存在的政治基础;法律也对国家权力起到支持和制约的作用。(新增)
二、法与政治的关系(变更说法)
三、法与政策的关系
政策对法具有指导作用(变更说法)

第四节法与文化
一、法律意识与法律文化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新增)
二、法与道德
法与道德的冲突与解决;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变更说法)
三、法与宗教
法与宗教的区别与联系;我国法律在处理宗教问题中的作用。(新增)



 
把16年大纲的第八章调整到第五章;
将16年大纲的第六章与第七章合并成了第六章,同时在法律体系中新增了当代法律体系的发展与完善;将16年大纲的第五章变更说法调整到了现在的第七章立法;将16年大纲的第十章调整到了西安大纲的第九章,同时在现大纲的第九章增加了法律职业的内容
  综合课内容 第二部分 中国宪法学
第一章 宪法基本理论
第一节 宪法概述
一、宪法的定义
二、宪法的特征
宪法的形式特征;宪法的实质特征。
三、宪法的分类
宪法的传统分类;马克思主义的宪法分类。
四、宪法与宪政
宪政的含义;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第二节 宪法的产生和历史发展
一、近代宪法的产生
近代宪法产生的条件;英、美、法三国宪法的产生及其特点;宪法的发展及其趋势。
二、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新中国宪法的历史沿革;中国现行宪法的内容和特点;宪法修正案。
第三节 宪法原则
一、人民主权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的概念和历史发展;人民主权原则在我国宪法中的体现。
二、基本人权原则
基本人权原则的概念和历史发展;基本人权原则在我国宪法中的体现。
三、法治原则
法治原则的概念和历史发展;法治原则在我国宪法中的体现。  
四、权力制衡原则
权力制衡原则的概念和历史发展;权力制衡原则在我国宪法中的体现。
第四节 宪法规范
一、宪法规范的概念
二、宪法规范的特点
三、宪法规范的类型




第二章  宪法的变迁
第一节  宪法制定
一、宪法制定概述
宪法制定的概念;制宪权与修宪权;宪法制定的主体和机构;宪法制定的程序。
二、中国宪法的制定
第二节 宪法解释
一、宪法解释概述   
宪法解释的概念;宪法解释的方法;宪法解释的体制。
二、中国宪法的解释
第三节 宪法修改
一、宪法修改概述
宪法修改的概念;宪法修改的形式;宪法修改的程序;
二、中国宪法的修改。
第四节 违宪审查制度
一、违宪审查制度概述
违宪审查的概念;违宪审查的模式;违宪审查的方式。
二、中国的宪法监督制度
中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内容;中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发展;中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完善。











第三章 国家基本制度
第一节 国家性质
一、国家性质概述
国家性质的概念;国家性质在国家制度中的地位。
二、中国的国家性质
人民民主专政的概念;人民民主专政的阶级结构;爱国统一战线。
三、经济制度
经济制度的概念;中国的所有制形式及国家政策;分配原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四、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
政治文明的含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含义和内容;“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
第二节  政权组织形式
一、政权组织形式概述
政权组织形式的概念;政权组织形式的类型;政权组织形式在国家制度中的地位。
二、中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概念和特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原则。
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
第三节  选举制度
一、选举制度概述  
选举制度的概念;选举制度的功能;中国选举制度的历史发展。
二、中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差额选举的原则;秘密投票的原则。
三、中国选举的组织和程序
选举的组织机构;选举委员会的职责;选举的程序;对代表的监督和罢免;代表的辞职和补选;对破坏选举的制裁。
第四节 政党制度
一、政党制度概述
政党的概念和特征;政党制度的概念和类型;政党与近代民主政治。
二、中国的政党制度
中国政党制度的概念;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内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性质和主要职能。
第五节  国家结构形式
一、国家结构形式概述
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和类型;影响国家结构形式的要素。
二、中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单一制国家
中国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宪法规定;中国实行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原因;中国现行行政区划及其变更的法律程序。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的概念;民族自治地方;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自治权。
四、特别行政区制度
“一国两制”与特别行政区制度;特别行政区的概念与特点;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
五、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概念;城市居民委员会的性质、组成和任务;村民委员会的性质、组成和任务;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四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概述
一、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相关概念
公民的概念,国籍的概念;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人权和公民的基本权利。
二、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
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现实性;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第二节  公民的基本权利
三、宗教信仰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的概念、宗教信仰自由的内容;我国宪法关于宗教信仰自由的规定

第五章  国家机构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和任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制度和工作方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专门委员会;临时性委员会;调查委员会。
第六节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一、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的性质和任务;人民法院的组织系统、职权和领导体制;人民法院的组成和任期人民法院的工作原则和基本制度。
二、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任务;人民检察院的组织系统职权和领导体制;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 中国宪法学
第一章 宪法基本理论
第一节 宪法概述
一、宪法的概念(变更)
二、宪法的特征
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共性;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区别:宪法内容的根本性;宪法效力的最高性及其表现;宪法制定、修改程序的特殊性。(变更)
三、宪法的本质(变更)
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是民主制度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
四、宪法的分类(变更)
宪法的形式分类;宪法的实质分类。
第二节 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宪法规范(变更)
一、宪法的基本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权力制衡原则。
二、宪法规范的概念、特点和种类
三、宪法关系的概念、特点和类型
第三节 宪法的制定与修改(变更)
一、宪法制定
宪法制定的概念;制宪权与修宪权;宪法制定的主体和机构;宪法制定的程序。
二、宪法修改
宪法修改的概念;宪法修改的形式;宪法修改的程序;中国宪法的修改。
第四节 宪法解释与宪法监督(变更)
一、宪法解释
宪法解释的概念;宪法解释的体制;中国宪法的解释。
二、违宪审查制度
违宪审查的概念;违宪审查的体制;违宪审查的方式。
三、中国的宪法监督制度
宪法监督的概念;中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内容;中国宪法监督制度的不足和完善。

第二章 宪法的历史发展(整体变更)
第一节宪法的产生与发展
一、近代宪法产生的条件
经济条件;政治条件;思想条件。
二、资本主义宪法的产生及其特点
英国宪法;美国宪法;法国宪法。
三、社会主义宪法的产生及其特点
四、宪法的发展趋势
公民权利的扩大、行政权力的强化、宪法保障制度的日趋完备、宪法与国际法的结合。
第二节 旧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
一、清王朝、北洋军阀和南京国民政府的制宪活动
《钦定宪法大纲》、1923年《中华民国宪法》、《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1946年《中华民国宪法》。
二、民族资产阶级的制宪活动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三、革命根据地的制宪活动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
第三节 新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
一、1949年《共同纲领》
二、1954年宪法
三、1975年宪法
四、1978年宪法
五、1982年宪法及其修正案

第三章 国家基本制度(变更)
第一节 国家性质
一、国家性质概述
国家性质的概念;国家性质在国家制度中的地位。
二、中国的国家性质
人民民主专政的概念和特点;人民民主专政的内容;人民民主专政的阶级结构;爱国统一战线。
三、政党制度
政党制度的概念和类型;中国政党制度的内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性质和主要职能。
四、经济制度
经济制度的概念;中国的所有制形式及国家政策;分配原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五、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
政治文明的含义;精神文明的含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
六、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概念;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性质、组成和任务;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节 政权组织形式
一、政权组织形式概述
政权组织形式的概念;政权组织形式的类型;政权组织形式在国家制度中的地位。
二、中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概念和特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政治制度中的地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原则。
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适宜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
四、选举制度
选举制度的概念;选举制度的功能;中国选举制度的历史发展; 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选举的组织和程序。
第三节 国家结构形式
一、国家结构形式概述
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国家结构形式的类型;影响国家结构形式的要素。
二、中国的国家结构形式
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宪法规定;实行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原因:行政区划及其变更的法律程序。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的概念;民族自治地方;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自治权。
四、特别行政区制度
"一国两制"与特别行政区制度;特别行政区的概念与特点;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




























第四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 公民的基本权利的一般原理
一、公民基本权利的相关概念
公民的概念;基本权利;人权和公民的基本权利。
二、公民的基本权利的主体
自然人;法人。
三、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
四、基本权利限制的限制
第二节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三、宗教信仰自由









第五章  国家机构
第一节  国家机构概述
一、国家机构的概念和特点
国家机构的概念;国家机构的特点;国家机构的体系。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性质和地位;组成和任期;职权;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专门委员会。
第六节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一、人民法院
性质和任务;组织系统和领导体制;工作原则;审级制度。
二、人民检察院
性质和任务;组织系统和领导体制;工作原则。










 
 
  综合课内容 第三部分 中国法制史
第一章  夏商西周春秋法律制度
第一节  夏商法律制度
三、刑事立法
奴隶制五刑
第二节  西周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吕刑》;九刑;周公制礼
二、刑事立法
主要刑法原则;主要罪名

第二章  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第三节  汉朝法律制度

第二章  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第二节  汉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约法三章”;《九章律》与“汉律六十篇”
第四节  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曹魏律;晋律;北魏律;北齐律;麟趾格;大统式。
二、刑事立法
“准五服以制罪”;“八议”、“官当”;“重罪十条”;封建制五刑的初步形成。

第三章  隋唐宋法律制度
第一节  隋朝法律制度
二、《开皇律》的主要成就
体例:十二篇,五百条;内容。

第四章  元明清法律制度
第一节  元朝法律制度
二、刑事立法
犯罪与量刑;刑罚制度的变化。
三、民事立法
烧埋银;婚姻与继承制度的特点。
五、司法制度
中央司法机关:大宗正府,刑部,宣政院。
第四章第二节   
明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二、刑事立法
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


三、民事立法




六、司法制度
中央司法机关




第三节清朝法律制度
二、刑事立法

五、司法制度
第五章  清末民初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
一、“预备立宪”
谘议局
三、司法制度的变化
司法机关的调整

第六章  第一节   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




第二节  革命根据地法律制度
三、解放区人民民主政权法律制度
土地立法:《五四指示》《中国土地法大纲》、劳动立法

 
第三部分 中国法制史
第一章  夏商西周春秋法律制度
第一节  夏商法律制度
三、刑事立法
变更为“旧五刑”
四、司法制度
增加“圜土,羑里”
第二节  西周法律制度
二、刑事立法
《吕刑》;《九刑》。
主要刑法原则;主要罪名
三、民事立法
“婚姻”变更为“婚姻制度”
四、司法制度
删除“小司寇”

第二章  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第一节  秦汉法律制度
删除“云梦秦简”
第二节  汉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主要立法:"约法三章"、《九章律》、"汉律六十篇"
第三节  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一、立法概况
曹魏律(《新律》);晋律(《泰始律》);北魏律;北齐律;麟趾格;大统式。
二、刑事立法
"准五服以制罪";"八议"、"官当"入律;"重罪十条";新五刑的初步形成。
第三章  隋唐宋法律制度
第一节  隋朝法律制度
二、《开皇律》的主要内容
体例;内容;历史影响。

第四章  元明清法律制度
第一节  元朝法律制度
二、刑事立法
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五刑制度;主要罪名。
三、民事立法
财产法律制度:契约关系;损害赔偿。
五、司法制度
中央司法机关:大宗正府、刑部、宣政院;诉讼审判制度。
第四章第二节   
明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二、刑事立法
定罪量刑的主要特点


三、民事立法

四、经济立法   
赋役制度:一条鞭法;专卖制度;海外贸易制度。
六、司法制度
中央、地方司法机关




第三节清朝法律制度
二、刑事立法

五、司法制度
第六章  清末民初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
一、“预备立宪”
咨议局
三、司法制度的变化
司法机构的调整

第六章  第一节    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  为2016年大纲中的第五章第四节
只是位置做了移动,内容并无变化
第二节  革命根据地法律制度
三、人民民主政权法律制度
奴隶制五刑变更为“旧五刑”。
增加“圜土,羑里”。
2016年第二节中立法概况中内容变更为2017年第二节刑事立法中的内容。
“婚姻”变更为“婚姻制度”。
删除“小司寇”。
2016年中第二章第一节变更为2017年第一章的第四节内容,相应章节发生变化。
删除“云梦秦简”。
“封建制五刑的初步形成”变更为“新五刑的初步形成”。
第三章隋唐宋法律制度变更章节说法。
增加“诉讼审判制度”。
删除:“六部分篇”的体例
新增:“教民榜文”
其中“原则”改为了“特点”
新增:犯罪与刑罚的主要特点

新增:财产所有权

本条全部为新增


中央司法机关改为:中央、地方司法机关
新增:明朝诉讼制度的特点;审判制度


新增:充军、刺字


新增:幕友胥吏的作用

谘议局改为:咨议局

司法机关的调整  改为:司法机构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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