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条件(校内调剂)
(一)满足《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调剂的基本要求;
(二)满足报考一志愿专业复试线,已参加复试且成绩合格;
(三)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接收专业如下
专业代码 | 接收调剂专业 |
070700 | 海洋科学 |
080300 | 光学工程 |
080400 | 仪器科学与技术 |
0805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080700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081000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081100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082401 |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 |
0811J2 | 水下智能技术 |
0824J1 | 海洋信息科学与工程 |
085400 | 电子信息(01方向) |
085400 | 电子信息(02方向) |
085400 | 电子信息(03方向) |
085600 | 材料与化工 |
085800 | 能源动力 |
085900 | 土木水利 |
二、校内调剂程序
考生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校内调剂申请表》,经院系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基地安排复试。
三、复试
(一)资格审查
复试前必须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考生需要将审查材料按顺序扫描合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邮箱:heuqingdao@163.com,资格审查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23年3月30日17:00,请以“校内调剂+调剂专业+姓名+电话”的方式命名审核材料及邮件。
审查条件以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除须审查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政审表(红章原件)、缴费凭证、哈尔滨工程大学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所填内容要求完整、含照片)、哈尔滨工程大学校内调剂申请表外,按考生类别须分别审查:
1.应届本科生:
(1)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本科阶段已学习课程成绩单。
2.非应届考生:
(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红色公章)。
3.同等学力考生:
除上述对应条款要求材料外,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外语四级证书,高职高专考生须提供与报考硕士研究生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主干课8门以上考试合格的成绩单。
4.大学生士兵计划
除上述对应条款要求材料外,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另需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3月30日17:00前上交相应材料。
(2)复试时间: 3月31日8:00
(请务必加入qq群:747536641,详细时间将在群中通知)
(3)复试地点:腾讯会议
(三)复试内容
网络远程方式复试分为线上专业综合考核和线上面试两部分,复试总成绩满分350分。
(1)线上专业综合考核内容指2023年学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复试笔试科目专业知识内容测试,满分150分。
(2)线上面试包括外语测试和综合测试两部分:
外语测试内容:外语测试主要包括听力测试、口语测试和专业英语测试,满分50分。
综合测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对本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理解程度、创新精神、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等。可结合考生本科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专业志趣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专业学位面试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察,要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察。校企联合培养项目的复试应结合企业实际需求对考生进行全面综合考察。综合面试满分150分。
(四)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350分)=线上专业综合考核(150分)+外语测试成绩(50分)+综合测试成绩(150分),面试总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线上专业综合考核达标分数线为90分(合格线),外语测试达标分数线为30分(合格线),综合测试达标分数线为90分(合格线)。
复试总成绩达标分数线为210分(合格线),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凡线上专业综合考核、外语测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任意一项低于达标分数线(合格线)者不予拟录取。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3.5)×40%。
(五)录取规则
按照考生录取总成绩在报考专业(方向)的排名,由高到低依次拟录取。
(六)缴费
参加复试考核的考生须登录哈尔滨工程大学缴纳平台(网址:http://pay.hrbeu.edu.cn/payment/),选择“2023年研究生复试考试费”缴费项目,缴纳考试费100元。本校学生直接用学号登录,非本校学生用身份证号注册后登录。参加复试前需完成缴费。
(七)体检
新生报到时由我单位统一安排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八)其他说明
根据教育部文件及学校相关规定,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1)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拟录取。
(2)复试总成绩低于210分,或线上专业综合考核低于90分,或英语测试成绩低于30,或综合测试成绩低于90分的不予拟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4)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网络复试要求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级考试,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设备及网络要求:笔记本电脑1台(或台式机+外接摄像头和麦克风,建议尽量使用笔记本电脑),预装Windows7以上操作系统(支持Mac);1-2部智能手机(版本不能过于陈旧,手机电量充足);网络环境稳定,笔记本电脑应接入有线网络。建议考生准备2部手机,1部手机用于突发情况下的复试备用。
(2)软件要求:考生提前下载复试所需软件客户端
(3)环境要求:考生自行选择复试场所,要求环境相对安静、独立,光线明亮;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考生复试时需面向墙面(间隔不超过1米);复试采用双机位模式,一台设备从正面拍摄,另一台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拍摄,可视范围内不能有任何复试相关参考资料,周围不能有其他人在场。考生复试前需向考官360度旋转摄像头,展示周围环境,考官认可后方可开始面试。
复试过程中,连接登录复试系统的设备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复试房间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
在复试开考后超过15分钟未联系到考生,将按缺考处理。
(十)咨询电话和监督举报方式
咨询电话:0532-58281177
监督和举报电话:0532-58281200
举报邮箱:heu_qdjd@126.com
附件 校内调剂申请表.docx
(附件请于官网下载:http://qingdao.hrbeu.edu.cn/2023/0329/c12319a305599/page.htm)
哈尔滨工程大学青岛创新发展基地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