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收调剂的专业(方向)、拟调剂招生计划及拟调剂复试名额
接收调剂专业 | 接收调剂方向 | 拟调剂招生计划 | 拟调剂复试名额 |
085600材料与化工 | 69 不分方向 | 30 | 46 |
注:具体调剂复试人数以实际接收调剂复试人数为准,具体调剂招生计划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二、调剂要求
(一)符合教育部和学校的调剂政策要求。
(二)报考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学术学位)的优秀生源。
(三)初试科目与成绩要求:
1.在报考专业和调剂专业,均达到国家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
2.且不得低于我院接收调剂专业(方向)的调剂复试分数线,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
专业代码及名称 | 方向代码及名称 | 总分 |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备注 |
085600材料与化工 | 69 不分方向 | 300 | 50 | 50 | 60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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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考生初试科目的要求:
1. 统考科目相同,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2数学二
2. 自命题科目相同,科目为:880化工原理
三、调剂程序
1.接收调剂时间从发布通知之日起。
2.下载并填写《2023年校内不同招生单位之间调剂硕士考生审批表》,考生须于2023年3月30日中午12:00前扫描审批表(空白处考生本人签字)电子版及考生个人简历、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或相关论文、竞赛获奖、社会服务等相关补充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liyd75@mail.sysu.edu.cn(邮件请以名字+联系电话命名,审批表扫描件应为单独的PDF文件,考生其他相关资料应合并为一个PDF文件,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都需提交以上材料)。
3.我院材料与化工专业(085600)调剂优先面向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081700)的拟候补录取考生。这类考生可在我院公布调剂公告之日起,按照调剂公告的要求,申请调剂到我院材料与化工专业并且无需再次参加我院调剂复试。在第一志愿报考我院材料与化工专业拟录取名单之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调剂考生的拟录取名单。
4.由我院审核、确定拟调剂复试名单后,汇总报送研究生院复核。
四、调剂复试
1.获得拟调剂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另行公布(网址:http://cet.sysu.edu.cn/),请各位考生留意。
2.调剂复试时间、地点等信息请密切留意我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cet.sysu.edu.cn/)、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
3.调剂复试录取相关安排将与复试名单同时公布,请各位考生留意。
4.获得调剂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按我院规定时间内(另行通知)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上按要求完成调剂志愿的报名、复试确认、录取确认。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放弃。
五、本通知未尽事项以教育部、我校研究生院有关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李老师,电话:0756-3668318,邮箱:liyd75@mail.sy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