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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内蒙古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为做好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内教研函〔2020〕6号)文件精神,结合艺术学科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招生复试工作要坚持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原则,做到充分评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要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要保证复试质量,不能以疫情防控为由而降低复试标准要求。要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要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保证人才选拔质量。

  二、复试组织管理

  (一)内蒙古艺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成立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做好全校疫情防控与研考复试工作,制定学校复试办法,评估各方面风险并做好预案,组织协调复试各项工作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调查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各研究生招生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制订本学院疫情防控方案与复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学院疫情防控方案与复试工作方案须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学院复试实施方案要详实具体、清楚明晰,具有可操作性,应包括复试方式、时间地点、程序、接收调剂考生条件与遴选规则、调剂系统开通时间和截止时间、录取规则等。

  (三)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对考生进行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等工作,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程序。评分前须召开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三、复试准备工作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在学校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下,精心设计并严格复试程序,采取分时间段、分批次的方式,有序安排复试,尽量降低人员密度,减少参与复试工作人员的聚集。要做好人员健康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要制定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和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应对准备,保证各个环节有章可循,责任到人。

  要及时统计掌握所有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状况,防疫健康排查不合格者不得入选;复试房间应保持通风良好,相关设备需提前进行消毒,定时对房间和设施应进行彻底消杀;复试小组成员座位应相对固定,成员之间应保持适当距离并佩戴口罩,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接触;非本复试小组成员不得随意进入复试现场。

  (二)遴选培训工作人员

  各复试工作小组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副教授、教授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程序、评判规则和标准;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单位硕士生的教职工须完全回避复试的所有环节。

  (三)命制复试试题

  各复试小组要参照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规定,命制复试试题。复试试题一般包括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部分。采取远程复试的,试题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为国家机密材料。

  (四)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符合《内蒙古艺术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以及符合调剂政策的第二志愿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将列入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我校所有专业不进行破格复试。

  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接收考生调剂申请。调剂须严格按照《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以及我校自主确定公布的调剂要求和办法开展调剂工作。调剂程序和要求为: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我校余缺信息,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提交调剂申请,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同相关学院,按照复试办法所确定的调剂原则、条件和程序,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筛选确认。我校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2.调剂考生须符合《内蒙古艺术学院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二类地区《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考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不得调剂未上线考生。

  3. 各学院具体实施从网上备选生中择优选择准许参加复试的二志愿考生。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我校调剂系统持续开通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具体开通时间请关注学校官方网站(http://kyc.imac.edu.cn/html-kyc/yjszs/)通知。

  5.调剂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复试一般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由各学院按照学科特点及生源充足情况自行确定,生源充足的学科应按照不低于120%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参加复试考生的名单由各学院根据相关规定确定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在内蒙古艺术学院网站研究生招生信息栏(http://kyc.imac.edu.cn/html-kyc/yjszs/)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进行说明。学院不得公布复试考生名单。

  (五)复试加分项目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以及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同时满足多项加分条件的,只选择最高一项加分。

  (六)考生资格审查(已提前在学校网站公布)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接受资格审查,复试资格审查采取电子审核方式,考生须在5月15日18:00前将相关电子材料发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nmgysxyyjsc@163.com),材料复印件及原件于新生报到时提交。

  考生需将材料中的照片和扫描件添加在同一word文档中,文档以本人姓名命名,其他直接从网站下载的电子版材料以本人姓名+材料名称命名,邮件发送主题为:复试专业代码+姓名+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的照片或扫描件;

  2.2020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的照片或扫描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

  3.往届毕业生需提供:现有最高学历毕业证的照片或扫描件,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

  4.从研招网下载的初试准考证电子版;

  5.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审查盖章的思想品德考核表(附件1)照片或扫描件;

  6.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提供《关于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声明》(附件2)照片或扫描件。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及《内蒙古艺术学院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提出的具体要求者,不准其参加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有权利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复试成绩无效,且取消拟录取资格。

  不符合复试资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七)复试形式及要求

  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统一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复试平台及使用说明请关注学校官网(http://kyc.imac.edu.cn/html-kyc/yjszs/)通知,建议考生提前准备带有摄像头的电脑设备及智能手机,具体要求以各学院复试实施方案为准。学校或学院须使用学校专用设备,在标准化考场内连线考生,需对所有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全过程录像录音。复试过程中所有相关材料(含答卷、成绩评定书面记录等)、视频监控资料和录音录像等须交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保管备查,需保存至复试结束后三年(2023年6月30日)。与考生复试成绩相关的所有复试书面记录材料均要完整保存,不得缺项、涂改。

  (八)复试缴费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推免生除外)需在复试前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按规定标准缴纳复试费。具体缴费开通时间请关注学校网站通知。

  四、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由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专业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几部分组成,复试时间定于5月15日至5月31日之间,具体复试时间详见各学院公布的复试实施方案。

  (一)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

  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以远程面试形式进行,满分10分,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学校统一划定合格线,成绩不足5分者不予录取。

  (二)专业考核

  专业考核主要以远程面试形式进行,各学院可在符合网络远程复试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考核形式。专业考核成绩满分90分,成绩计入复试成绩,由各学院划定合格线,专业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专业考核要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专业考核过程中,可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情况全面考查。

  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要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现场独立评分,不得缺项、涂改;同一专业(方向)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可通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导师等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过程中要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考生复试前需远程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样式见附件3),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五、体检

  新生入学时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

  我校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复试成绩的使用及相关事项

  (一)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专业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保留2位小数。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各占总成绩权重的50%。

  复试成绩由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成绩、专业考核成绩相加得出,保留2位小数。

  复试成绩=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分)+专业考核成绩(满分为90分)。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50%+复试成绩×50%。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也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对于符合我区可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要求的少数民族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可加1—3分,加分不影响考生录取类别。是否加分以及具体分值由学院在复试实施方案中确定,并在复试进行前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公布。

  (六)对上一年作弊的考生不予复试和录取。对复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要严肃处理,不予录取。无论何时核查确定的作弊考生一律不予录取或取消学籍。构成犯罪者,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复试结果及时向考生公布。同时,学院分专业(方向)按入学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将拟录取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七、复查及违规处理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对提供虚假资格审查、学习证明等材料的,或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八、加强考生服务

  复试前,各学院要组织开展复试人员培训,使他们明确工作任务,提高业务技能水平和增强服务考生意识。针对远程复试平台,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各学院在公布本院复试实施方案时,应同时公布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方法、复试流程等。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要提供多项解决方案,需要上级部门解决的,应及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由学校统一协调。

  九、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复试工作过程进行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须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前由内蒙古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复试分数线、复试办法及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含专业、考生编号等),由各学院公布本院具体复试实施方案。复试结束后由各学院公布考生总成绩及排名,公示期不少于一周;由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实行复议制度。在学院复试成绩公示及学校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考生可提出异议,相关部门在收到异议申请一周内给予答复。

  内蒙古艺术学院监督、复议电话************,举报电话************。

  十、本办法由内蒙古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报考内蒙古艺术学院2020年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附件2:《关于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声明》

  附件3:《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样式)

  内蒙古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13日

  附件1

  报考内蒙古艺术学院2020年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为做好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内教研函〔2020〕6号)文件精神,结合艺术学科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招生复试工作要坚持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原则,做到充分评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要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要保证复试质量,不能以疫情防控为由而降低复试标准要求。要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要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保证人才选拔质量。

  二、复试组织管理

  (一)内蒙古艺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成立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做好全校疫情防控与研考复试工作,制定学校复试办法,评估各方面风险并做好预案,组织协调复试各项工作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调查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各研究生招生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制订本学院疫情防控方案与复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学院疫情防控方案与复试工作方案须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学院复试实施方案要详实具体、清楚明晰,具有可操作性,应包括复试方式、时间地点、程序、接收调剂考生条件与遴选规则、调剂系统开通时间和截止时间、录取规则等。

  (三)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对考生进行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等工作,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程序。评分前须召开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三、复试准备工作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在学校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下,精心设计并严格复试程序,采取分时间段、分批次的方式,有序安排复试,尽量降低人员密度,减少参与复试工作人员的聚集。要做好人员健康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要制定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和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应对准备,保证各个环节有章可循,责任到人。

  要及时统计掌握所有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状况,防疫健康排查不合格者不得入选;复试房间应保持通风良好,相关设备需提前进行消毒,定时对房间和设施应进行彻底消杀;复试小组成员座位应相对固定,成员之间应保持适当距离并佩戴口罩,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接触;非本复试小组成员不得随意进入复试现场。

  (二)遴选培训工作人员

  各复试工作小组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副教授、教授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程序、评判规则和标准;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单位硕士生的教职工须完全回避复试的所有环节。

  (三)命制复试试题

  各复试小组要参照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规定,命制复试试题。复试试题一般包括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部分。采取远程复试的,试题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为国家机密材料。

  (四)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符合《内蒙古艺术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以及符合调剂政策的第二志愿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将列入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我校所有专业不进行破格复试。

  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接收考生调剂申请。调剂须严格按照《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以及我校自主确定公布的调剂要求和办法开展调剂工作。调剂程序和要求为: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我校余缺信息,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提交调剂申请,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同相关学院,按照复试办法所确定的调剂原则、条件和程序,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筛选确认。我校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2.调剂考生须符合《内蒙古艺术学院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二类地区《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考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不得调剂未上线考生。

  3. 各学院具体实施从网上备选生中择优选择准许参加复试的二志愿考生。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我校调剂系统持续开通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具体开通时间请关注学校官方网站(http://kyc.imac.edu.cn/html-kyc/yjszs/)通知。

  5.调剂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复试一般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由各学院按照学科特点及生源充足情况自行确定,生源充足的学科应按照不低于120%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参加复试考生的名单由各学院根据相关规定确定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在内蒙古艺术学院网站研究生招生信息栏(http://kyc.imac.edu.cn/html-kyc/yjszs/)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进行说明。学院不得公布复试考生名单。

  (五)复试加分项目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以及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同时满足多项加分条件的,只选择最高一项加分。

  (六)考生资格审查(已提前在学校网站公布)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接受资格审查,复试资格审查采取电子审核方式,考生须在5月15日18:00前将相关电子材料发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nmgysxyyjsc@163.com),材料复印件及原件于新生报到时提交。

  考生需将材料中的照片和扫描件添加在同一word文档中,文档以本人姓名命名,其他直接从网站下载的电子版材料以本人姓名+材料名称命名,邮件发送主题为:复试专业代码+姓名+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的照片或扫描件;

  2.2020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的照片或扫描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

  3.往届毕业生需提供:现有最高学历毕业证的照片或扫描件,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

  4.从研招网下载的初试准考证电子版;

  5.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审查盖章的思想品德考核表(附件1)照片或扫描件;

  6.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提供《关于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声明》(附件2)照片或扫描件。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及《内蒙古艺术学院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提出的具体要求者,不准其参加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有权利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复试成绩无效,且取消拟录取资格。

  不符合复试资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七)复试形式及要求

  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统一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复试平台及使用说明请关注学校官网(http://kyc.imac.edu.cn/html-kyc/yjszs/)通知,建议考生提前准备带有摄像头的电脑设备及智能手机,具体要求以各学院复试实施方案为准。学校或学院须使用学校专用设备,在标准化考场内连线考生,需对所有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全过程录像录音。复试过程中所有相关材料(含答卷、成绩评定书面记录等)、视频监控资料和录音录像等须交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保管备查,需保存至复试结束后三年(2023年6月30日)。与考生复试成绩相关的所有复试书面记录材料均要完整保存,不得缺项、涂改。

  (八)复试缴费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推免生除外)需在复试前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按规定标准缴纳复试费。具体缴费开通时间请关注学校网站通知。

  四、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由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专业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几部分组成,复试时间定于5月15日至5月31日之间,具体复试时间详见各学院公布的复试实施方案。

  (一)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

  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以远程面试形式进行,满分10分,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学校统一划定合格线,成绩不足5分者不予录取。

  (二)专业考核

  专业考核主要以远程面试形式进行,各学院可在符合网络远程复试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考核形式。专业考核成绩满分90分,成绩计入复试成绩,由各学院划定合格线,专业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专业考核要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专业考核过程中,可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情况全面考查。

  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要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现场独立评分,不得缺项、涂改;同一专业(方向)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可通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导师等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过程中要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考生复试前需远程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样式见附件3),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五、体检

  新生入学时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

  我校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复试成绩的使用及相关事项

  (一)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专业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保留2位小数。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各占总成绩权重的50%。

  复试成绩由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成绩、专业考核成绩相加得出,保留2位小数。

  复试成绩=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分)+专业考核成绩(满分为90分)。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50%+复试成绩×50%。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也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对于符合我区可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要求的少数民族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可加1—3分,加分不影响考生录取类别。是否加分以及具体分值由学院在复试实施方案中确定,并在复试进行前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公布。

  (六)对上一年作弊的考生不予复试和录取。对复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要严肃处理,不予录取。无论何时核查确定的作弊考生一律不予录取或取消学籍。构成犯罪者,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复试结果及时向考生公布。同时,学院分专业(方向)按入学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将拟录取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七、复查及违规处理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对提供虚假资格审查、学习证明等材料的,或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八、加强考生服务

  复试前,各学院要组织开展复试人员培训,使他们明确工作任务,提高业务技能水平和增强服务考生意识。针对远程复试平台,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各学院在公布本院复试实施方案时,应同时公布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方法、复试流程等。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要提供多项解决方案,需要上级部门解决的,应及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由学校统一协调。

  九、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复试工作过程进行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须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前由内蒙古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复试分数线、复试办法及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含专业、考生编号等),由各学院公布本院具体复试实施方案。复试结束后由各学院公布考生总成绩及排名,公示期不少于一周;由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实行复议制度。在学院复试成绩公示及学校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考生可提出异议,相关部门在收到异议申请一周内给予答复。

  内蒙古艺术学院监督、复议电话************,举报电话************。

  十、本办法由内蒙古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报考内蒙古艺术学院2020年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附件2:《关于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声明》

  附件3:《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样式)

  内蒙古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13日

  附件1

  报考内蒙古艺术学院2020年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注:1)本表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

  2)内容多页须双面打印。

  附件2

  关于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声明

  姓名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民族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考生编号__________________,报考内蒙古艺术学院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学院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业________(学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代码_____________。

  一、《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关于“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规定如下:

  1. 第八条,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2. 第十九条第7款,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3. 第五十条,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二、报考我校的可“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范围,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本人已知晓“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要求,同意按照“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要求报考、复试、录取以及定向就业。

  注意:本声明仅用于确认考生符合“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要求,不代表进入复试资格或符合调剂和录取要求。

  声明人(手写签字):

  日   期:

  附件3

  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样式)

  我是参加内蒙古艺术学院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招生单位发布的《内蒙古艺术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我已清楚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已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我郑重承诺:

  一、如实、准确提交报考信息和各项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如提供虚假、错误信息或弄虚作假,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二、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三、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考场规则、诚信考试、不作弊,复试期间不录屏录像录音。

  四、严格按照学校及学院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复试录取各项任务。
  注:1)本表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

  2)内容多页须双面打印。

  附件2

  关于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声明

  姓名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民族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考生编号__________________,报考内蒙古艺术学院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学院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业________(学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代码_____________。

  一、《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关于“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规定如下:

  1. 第八条,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2. 第十九条第7款,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3. 第五十条,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二、报考我校的可“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范围,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本人已知晓“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要求,同意按照“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要求报考、复试、录取以及定向就业。

  注意:本声明仅用于确认考生符合“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要求,不代表进入复试资格或符合调剂和录取要求。

  声明人(手写签字):

  日   期:

  附件3

  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样式)

  我是参加内蒙古艺术学院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招生单位发布的《内蒙古艺术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我已清楚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已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我郑重承诺:

  一、如实、准确提交报考信息和各项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如提供虚假、错误信息或弄虚作假,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二、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三、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考场规则、诚信考试、不作弊,复试期间不录屏录像录音。

  四、严格按照学校及学院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复试录取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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