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和总特征。
1、联系的内涵和特点
联系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关系。辩证关系是以承认事物之间的区别为前提的,相互区别的事物又通过联系而相互过度。联系具有一系列的特点:
①联系具有客观性;
②联系具有普遍性;
③联系具有多样性。
系统特点:整体性、结构性、层次性和开放性。
2、发展的实质
(1)发展是前进上升的运动,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①新事物是指合乎历史前进方向、具有远大前途的东西;
②旧事物是指丧失历史必然性、日趋灭亡的东西。
(2)新事物必然战胜旧事物:
①新事物有新的结构和功能,能适应已经变化了的环境和条件;
②新生事物是对旧事物的扬弃,并添加了旧事物所不能容纳的新内容;
③在社会历史领域内,新生事物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要求。
3、联系和发展的基本环节
(1)原因和结果是揭示事物的前后相继、彼此制约的关系范畴;
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叫原因,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叫结果。
(2)必然性和偶然性是揭示客观事物发生、发展、灭亡不同趋势的范畴;
必然性: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发生、确定不移的趋势。
偶然性:并非确定发生,可以出现,可以不出现,可以这样或那样出现的不确定趋势。
必然性和偶然性的联系:相互依存和相互转化。
①必然性存在于偶然性之中,并通过大量的偶然性表现出来;
②偶然性背后隐藏着必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补充;
③一定条件下,两者可以互相转化。
(3)可能性和现实性是揭示事物的过去、现在和将来的相互关系的范畴;
①可能性是指事物发展过程中潜在的东西,是包含在事物中预示事物发展前途的趋势;
②现实性是指已经产生出来的有内在根据的、合乎必然性的存在。
(4)现象和本质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外部表现和内在联系相互关系的范畴;
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人们可通过感官感知,本质则是事物的内在联系和根本性质,只有靠人的理性思维才能把握。
(5)内容和形式是揭示事物内在要素同这些要素的结构和表现方式的关系范畴。
①内容是构成事物一切要素的总和,是事物存在的基础;
②形式是内容诸要素相互结合的结构和表现方式;
③内容和形式相互依赖、不可分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