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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题重要知识点之马原必背原理

五、事物发展过程中的量变和质变、肯定和否定性

1、事物存在的质、量、度

①质是一事物成为自身并区别于它事物的规定性。事物质的规定性是由事物内部矛盾的特殊性所决定的。质和事物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事物的质是通过属性表现出来的,属性是一物和他物在相互联系中表现出来的质。认识质是认识和实践的起点和基础。认识质,才能区别事物;

②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量和事物的存在不是直接同一的。认识量是认识事物的深化和精确化;

③度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量的范围、幅度和限度。认识度才能确切地把握事物的质,认识度要掌握适度原则。

2、事物发展的量变和质变及其辩证关系

(1)由于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因而事物的变化表现为量变和质变两种运动状态:

①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次序的变动,是保持事物的质的相对稳定的不显著的变化;

②质变是事物性质的根本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

③区分量变和质变的根本标志是事物的变化是否超出了度。

(2)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是

①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

②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③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

④量变和质变是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