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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省考研报考须知

  一、关于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和准考证打印

  1.网报。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仍实行网上报名,网报时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逾期不能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向报考点提供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在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但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到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开具相关证明,并交报考点核验。

  选择我省报考点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前,以“网上支付”方式交纳报考费,收到交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网上报名编号在规定时间到选择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现场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现场补交费。

  2.确认。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于11月9日-12日到报考点采集本人图像和确认报考信息,并签订《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逾期(时)将不再办理,未确认网报信息的考生其网报信息无效,将无法参加考试和录取。

  现场确认后,招生单位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按照招生单位的要求提供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招生单位可拒绝考生准考。

  3.准考证。今年教育部继续实行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及时关注中国研招网有关公告,于12月14日-25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查询时需要使用考生编号,请考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

  二、其他

  1.依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文件规定(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参加全国研究生考试,按每生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

  2.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所在高校将组织部分考生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期间,“网上支付报考费”功能同时开通,考生在此期间报名及支付的报考费有效。

  3.对已报名交费但未现场确认,和已现场确认未参加考试等情况,不予退报考费。

  三、特别提醒

  1.凡拟在江苏省报名考试或报考江苏省招生单位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查阅报考招生单位的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以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各报考点关于网上报名的网报公告信息。

  2.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任何时候不得修改,因考生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导致不能考试、复试、录取,以及入学后不能进行学籍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诚信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手段,其试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属国家绝密级材料。公平公正的考试竞争环境,良好的考风考纪氛围,试题的安全保密直接关系到国家考试公信力和新生入学质量,涉及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影响着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涉及国家秘密的重要活动,主办单位可以制定专项保密方案并组织实施”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现对我省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公告如下:

  一、热忱欢迎广大考生参加国家高层次专门人才选拔考试。请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认真履行本人签署的《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相关承诺,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争当诚信公民。

  二、根据教育部要求,国家教育考试须在标准化考点实施,考试全部在视频监控下进行。考试期间,无线电管理部门还将加大对异常信号的监测力度,对发现使用无线电通讯工具非法传输考试内容的设备和人员将依法移交公安部门严肃处理。

  三、考生入场时只能携带考试规定的必须物品,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工具(如手提电话、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透明胶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凡携带者,考前如不交出,开考后一律按违规论处。

  四、开考前30分钟,考生开始入场,监考人员将在视频监控下对考生使用金属探测器检查是否携带违规物品,考生必须无条件协助和配合接受检查。为节省考生宝贵的时间,提高检查效率,考生着装应尽量不穿戴配有金属物件的衣帽鞋袜。考试过程中,我省各考点还将使用其他探测仪器,监测使用无线通讯工具等违规行为。每科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五、对考生违反考试纪律和规定的行为,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处理。处理结果将通报作弊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纪检监察和人事部门;同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供高等学校、用人单位查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严惩。

  欢迎广大考生对有作弊迹象和行为的考生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E-mail:jseea_yjs@163.com。

  如考生仍有疑问,请拨打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研招咨询电话:************。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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