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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西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须知

  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各硕士生招生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程表和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进程表的通知》(教学〔2017〕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全省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报名工作的组织管理

  报名是招生工作的基础性环节,政策性强,要求高。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以及硕士生招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报名工作的组织管理。要按照教育部文件中明确的职责分工和进程安排,周密部署,健全制度,规范操作,加强督查,确保我省2018年报名工作顺利进行。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以及硕士生招生单位是报名资格管理、审核的责任主体,因管理不力、组织不严或工作差错影响我省研究生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切实做好宣传咨询和网上报名工作

  (一)各招生单位要按时、完整、准确上传招生专业目录,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招生简章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对社会公布。

  (二).充分利用网报系统中院校信息发布、网报公告栏目等平台,加大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的宣传力度。其中网报公告内容包括:接受报考考生范围、报考条件、报考地点、报名时间、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等。公告内容要详尽准确,避免歧义。要让考生提前了解有关规定、程序、办法。

  (三)报名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3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各招生单位和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要在招生简章和网报公告中提醒考生及时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四)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以及招生单位要指派具有较高政策业务水平的人员专门负责研究生招生有关信息发布和宣传工作,按照《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活动的通知》(教毕指〔2017〕65号)要求,做好统筹安排,确保信息发布和宣传咨询工作及时准确。

  (五)我省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实行网上缴费,凡选择在我省参加本次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的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150元,邮寄、档案材料费30元,在网上报名时通过网上支付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后,视为有效网报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缴费差错,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六)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以及招生单位要认真组织报名预演练和预报名各环节的工作。预报名信息在正式网报期间依然有效,如无改动,则无需重复报名。

  三、切实做好网上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工作

  报名信息的现场确认工作直接关系到报名信息的完整、准确与有效。各报考点要选派人员,明确职责和工作流程,做好人员培训和设备检测工作,确保信息确认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一)现场确认期间,各报考点应在临街门面设置有报考点名称的横幅,注明“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36××)报考点”字样,在通往确认信息场所的道路上要设置显著路标,在确认信息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加强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风考纪的公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主要条款等,充分利用现场确认信息的机会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强化考生遵纪守法、诚信考试的观念。

  (二)全省网报信息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8—12日,逾时不予办理。确认时须全程联网。各报考点可按每2000名考生配备一套仪器设备,其中须包含身份证识别仪,用以识别或纠正考生填写的身份证号码,同时需准备一套备用设备。

  (三)考生确认信息时,各报考点须打印《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以下简称《信息简表》)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1)一式两份,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份交报考点备查,一份由考生留存。

  (四)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报考点须对考生居民身份证和学历证书进行检查,并与网报相关信息进行核对,对在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但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本科生,检查其递交的颁发毕业证书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五)各报考点应在现场确认前在管理后台下载学历(学籍)信息核对库,导入现场确认系统。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供认证报告;未提供认证报告的,各报考点原则上不予现场确认。考生报考资格的全面审查由招生单位在复试时进行。

  (六)如有考生的报考信息需要修改,由考生在信息简表上修改后,报考点指定专人再在系统中进行修改,其中,考试方式、报考单位、报考专业3项信息,任何人不得修改。各报考点需以适当方式提醒考生,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名信息此后一律不作修改,由于考生报名信息上的差错导致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或不能录取,责任均由考生自己承担。

  (七)需补报名的考生,各报考点应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政策执行。现场确认阶段报考点不得以现场手工录入的方式为考生补报名,补报名一律由报考点发放校验码,由考生通过网报系统进行补报,并网上支付报考费。

  (八)准考证实行考生自行下载打印的方式,各报考点要在网报公告、现场确认等多个环节提醒考生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切实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为适应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的需要,进一步规范管理,2018年江西省硕士研究生报考点设置为11个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按照生源属地原则,11个设区市(教育考试院)均可接收全国统考、法硕联考、管理类联考考生报名。具体报名要求详见《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江西省报名公告》(附件2)。我省仅接受本省高校应届本科毕业考生、本省户籍往届考生和在本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往届考生报名,且不得跨设区市报名。

  在现场确认期间,各报考点应严格执行报名资格审查。本省高校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凭学生证或学校应届生证明确定报名资格;本省户籍的往届考生凭户口簿确定报名资格;在本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和8、9、10三个月及以上社保或单位纳税凭证等证明材料确定报名资格。在本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往届考生证明材料大致分为以下几类:

  (一)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凭工作单位开具的在编在职工作证明及工作证原件或者录用通知书确定报名资格;

  (二)企业员工凭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和社保凭证(三个月及以上)确定报名资格;

  (三)个体从业人员凭经营许可证、法人代表证、单位纳税凭证(三个月及以上)作为有效证明材料确定报名资格。

  各报考点是考生报名资格核查的责任主体,须严格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对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辨别真伪,并对现场确认后的报名数据进行筛查,我院也将对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抽查,审核关口前移,确保考生报考资格真实、有效。

  五、切实做好报名数据处理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教育部网报工作的流程、时间和要求操作,加强对网报信息的复核、检查和校验工作,按时、完整、准确、安全地下载、回传和保管报名数据。

  (一)为防止报名数据丢失,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各招生单位下载的报名信息和上传教育部的信息必须一致,不得删除任何一条信息。如某个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招生单位在考生编号字段注明“不准考”3个字并通知考生本人即可,不得删除该生信息。

  (二)认真审核考生报名信息,及时为考生编制考生编号,按时回传准考考生数据库。在下载确认数据的同时下载学历(学籍)信息核对库,对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认证报告。未提供认证报告的,原则上不予参加考试,特殊情况由招生单位自行确定是否准考。各报考点在编排考场和统计统考试卷需要数前,须将下载的准考考生信息库中“不准考”考生信息删除,以免造成管理混乱。

  (三)依法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做好考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考生报名信息未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向外界和新闻媒体发布,更不得将报考信息用于工作之外的其他用途。

  附件:1.江西省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2.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江西省报名公告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17年9月14日

  附件1

  江西省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

  诚信考试承诺书

  我是参加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了解了《2018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报考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2.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3.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服从监考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接受处罚。

  4.已熟知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绝不参与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作弊以及帮助作弊等刑事犯罪行为。

  网报报名号___________本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承诺人___________(签名)

  2017年11月日

  附件2

  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江西省报名公告

  根据《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报名事项公告如下:

  一、初试时间

  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二、报考条件

  考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认真查阅教育部公布的《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以及招生单位有关管理规定、招生简章和报考点公告,准确选择报考单位和报考点。

  我省仅接受本省高校应届本科毕业考生、本省户籍往届考生和在本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往届考生报名。

  (一)本省高校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二)往届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不得跨地市报名。

  本省户口的往届考生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在本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往届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和8、9、10三个月及以上社保凭证或单位纳税凭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方可进行现场确认,具体要求详见各报考点报名公告。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因未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而造成报考点不予现场确认,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网报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

  1.2017年10月10-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接受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2017年9月24-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10月重复报名)。

  (二)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为避免多占考位,影响其他考生报考,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www.moe.edu.cn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三)网上缴费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凡选择在我省参加本次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的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150元,邮寄、档案材料费30元,在网上报名时通过网上支付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后,才能视为有效网报信息。网报成功后,未参加现场确认或考试的,不退报考费,请考生谨慎报考缴费。

  (四)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须到所在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照相。具体流程见各相关报考点公告。

  1.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1月8-12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须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2)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考生核对由报考点打印的报名信息表(考生不得在信息表上进行修改),确认无误后由考生本人签字认可,签字后的报名信息表上交报考点留存。

  (4)对在往年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因情节严重而被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的考生,在暂停年限期间不得参加现场确认。

  (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未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原则上不予现场确认。

  (五)打印准考证

  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我省各报考点不接受单独考试的考生报名,请报单独考试的考生与相关招生学校联系。

  (二)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三)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凭生源所在地省教育厅高教处或有关处室审核盖章的《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到我院普招处(地址: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教育发展大厦713室)领取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

  五、全省报考点安排


报考点代码

报考点名称

报考点(现场确认)地址

3601

南昌市教育考试院

南昌市西湖区三眼井街84号

接受全国统考、法硕联考、管理类联考考生报名

3602

九江市招考办

九江市庾亮南路219号

3603

景德镇市招考办  

景德镇市瓷都大道1369号电教考试中心

3604

萍乡市招考办  

萍乡市跃进北路188号   

3605

鹰潭市招考办   

鹰潭市信江新区市政府经济大厦C区C719室

3606

新余市招考办  

新余市堎上路272号

3607

赣州市招考办  

报考点地址:赣州市环城路5号

现场确认地址: 赣州市客家大道156号江西理工大学黄金校区体育馆

3608

宜春市招考办  

宜春市袁州区府北路16号宜阳大厦西座1316室

3609

吉安市招考办

吉安市韶山西路3号

3610

上饶市招考办  

上饶市行政中心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B楼

3611

抚州市招考办   

抚州市赣东大道1343号


  注:报考点地址如有变动,以各报考点最新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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