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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法硕考研:宪法基本理论习题练习

  摘要:2016考研在即,小编在这里整理了法律硕士考研的部分习题供你练习,查漏补缺。

 

  ▶我国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涉及下列哪个方面的内容?()
  A.增加规定:“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B.修改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C.修改规定:“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D.修改规定:“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解析】答案D。A选项是1993年修宪的内容;B和C选项是1999年宪法修正案涉及的内容。

  ▶下列关于宪法本质的论述不正确的是()
  A.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
  B.阶级力量强弱悬殊程度的对比关系决定宪法的历史类型和宪法的本质
  C.阶级力量对比的量的变化只能产生宪法形式上的改变
  D.与阶级力量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各种社会集团的力量也对宪法的本质产生一定影响
  【解析】答案B。宪法是规定民主国家根本制度、集中体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根本法。宪法表现的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的意志。但统治阶级不能肆意把自己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而是必须考虑本国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并以其为依据确定宪法的某些基本内容。因此,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
  (1)政治力量对比首要是阶级力量对比。阶级力量对比包括阶级力量的强弱对比关系和阶级力量强弱悬殊程度的对比关系。前者决定宪法的历史类型和宪法的本质,后者决定本质相同的各种宪法之间的形式和内容方面的差异,故B项论述错误。
  (2)宪法所体现的阶级力量对比关系,也表现为宪法随阶级力量对比的变化而产生相应的改变:阶级力量对比的量的变化,只产生宪法形式的改变;阶级力量对比的质的变化,必然引起宪法本质的改变。
  (3)政治力量对比并不局限于阶级力量对比。政治力量既包含着与阶级力量有直接联系的同一阶级内的各阶层、各派别的力量,也包含着与阶级力量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各种社会集团的力量等。
  故D项论述正确。

  ▶宪法内容的根本性表现在()
  A.宪法规范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总体运行规则以及各种政治参与主体的政治地位和权利义务界限
  B.宪法对其他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C.宪法对人(包括各种法律关系的主体形式,如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D.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一般的法律严格得多
  【解析】答案A。B、C是从宪法的效力来论证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区别,D是从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来论证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区别。从内容上,宪法主要规定三方面的内容:国家基本制度及其运行机制,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基本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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